存證信函


刊登:2020-05-08 ‧ 最後更新:2024-02-22

簡述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

涉及法律糾紛的人,想要先對別人傳達意思表示,或告知法律上的一些利害關係時,會需要存證信函範本。存證信函事實上沒有任何法律效果[1],但它也可以作為未來訴訟上的證據,證明發存證信函的人有曾為意思表示或通知,或者證明有遵守時效。

二、範本的來源

存證信函範本,來自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2024),《存證信函》,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1.   郵政處理規則第34條第1項:「掛號信函交寄時,加付存證相關資費,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方式繕寫,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者,為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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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黃于玉(2022),《存證信函的功能是什麼?》。

黃于玉(2023),《存證信函可以怎麼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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