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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口頭承諾給予獎金,最後卻沒給


在某補習班擔任電訪人員,主管口頭承諾若拉到一個學生報名,我可以得到獎金,但到最後都沒有給,請問我有辦法要回那筆獎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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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簡要回應,不援引法條︰

一、受僱人得依照僱傭契約或承攬契約向雇主請求︰

 (一)按稱僱傭者,雙方約定,一方給付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民§482)[1]。另按稱承攬者,雙方約定,一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490)[2]

 (二)本件,就「拉到學生報名,即給予獎金」,有可能為︰1.原本尚有其他工作內容,至於拉到學生報名,即給獎金,是屬於工作績效獎金性質者,則屬於僱傭契約下所附設的約款。2.無其他工作內容,即以拉到學生多寡,計算報酬(即按件計酬),則屬承攬契約。

 (三)若屬於僱傭關係,則得依照§482之規定,及(口頭或書面)契約本身為請求。若屬於承攬關係,則得依照§490及契約本身為請求。

註腳

  1.   民法第 482 條「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2.   民法第 490 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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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中文(進階會員) 2023-11-12 00:03:58
我前老版口頭上說趕快吧工程完成了會分30萬解果完成了一毛錢都沒給我我要怎么樣我工資人力物力完成了解果都是騙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