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路上購物,拆開使用後覺得不滿意,在7天鑑賞期內跟賣家說要退貨。雖然賣家說可以退貨,但說我已經拆開包裝也把包裝弄丟了,要退貨必須支付整新費讓他們重新包裝,請問我一定要付這筆費用嗎?可以不付嗎?
如果原包裝已經遺失,消費者必須負擔包裝的費用,也就是俗稱的整新費。
雙方解除契約後依照民法第259條,互負回復原狀的責任[1]。因此,如果商品原包裝有毀損、滅失的情形,會依照民法第259條第6款規定,不能返還的部分要償還價額。所以包裝多少錢,消費者就必須償還一定的金額給賣家;當然,也必須由賣家舉證說明包裝的價額,而非漫天開價。
其他例如鑑賞期可不可以拆開包裝使用商品、沒有原包裝的商品可不可以退貨等法律問題,可以進一步閱讀法律百科文章:曾友俞(2020),《拆包裝的網購就不能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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