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依民法824條第3項裁判分割方式,得以金錢補償之金額計算,是以何為依據? 土地公告現值? 不動產估價師之評估或其他?
補償金額之計算,應依照原物市場價格定之[1],而非依照公告現值計之[2]。至於市場價格為多少,應由不動產估價師進行評估。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