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退貨運費該由誰負擔?

匿名(進階會員)
2021-05-21 14:27

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想請教,若非商品瑕疵問題,單純為買家不滿意想退貨,運費是否該由買家負擔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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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7天內退貨並取回款項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1]的規定,網路購物的消費者在收到商品7天內,可以不附理由、不負擔任何費用,與賣家解除契約。
不附理由就是說,即使商品完好無瑕疵,消費者也可以退貨。會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網路購物的特性,消費者在網站下訂單時只能參考網站畫面、資訊,沒辦法實際體驗商品,因此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消費者有七日鑑賞期,如果消費者實際收到商品跟預想的有落差,可以不附理由退貨。
哪些商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
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2]有規列舉例外情況,像是:時效期限短的生鮮蔬果、報紙、客製化商品、貼身內衣褲,這三種商品分別因為時效性短、已經針對消費者客製化、衛生安全考量,消費者網購這些商品就無法享有七日鑑賞期。
回到本題
如果購買的商品不是法令[3]列舉的例外商品,消費者因為享有七日鑑賞期,即使商品沒有瑕疵,可以在收到商品7天內不附理由退貨,且運費應該要由賣家負擔。


延伸閱讀
1. 李昕(2020),《什麼是七日鑑賞期?哪些例外情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
2. 曾友俞(2020),《拆包裝的網購就不能退貨?》。

註腳

  1.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2.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3.   同註2。
LU0009219(一般會員) 2021-10-28 09:38:02
你好,我在網路上購買東西,賣家在賣出之前說收到商品無法退貨,只能換商品尺寸,但我實際拿到發現不喜歡,這樣可以叫賣家退費處理麻?
匿名(一般會員) 2021-11-10 01:34:52
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想請教 如果買家下單前詢問賣家依照他的身材尺寸 賣家建議購買S 買家依樣購買M 收到後卻要更換回S 運費是否該由買家負擔呢?謝謝
林秀珊(進階會員) 2021-11-23 02:01:37
網購英國製蠟筆,到貨卻是劣質陸製品,向賣方於鑑賞期內申訴請求退貨退款,隔日賣方請宅配收回(忘了拍攝到貨時照片),過了鑑賞期後賣方回電貨品毀損只拍攝同品項毀損影片不予以退款,並聲稱如要回商品必需自付運費取回,買方這方只能任由賣方惡意詐欺還是?
Jason(進階會員) 2022-06-24 05:42:37
店家-(寄送費)>買家退貨-(退貨費)>店家
請問購買時免運費(寄送費),但退貨後,要賣家要求負擔(寄送費),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匿名(一般會員) 2022-12-08 07:08:01
請問購買時免運費(寄送費),但退貨後,要賣家要求負擔(寄送費),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匿名(進階會員) 2024-05-16 17:35:25
我購買物品有達免運,但網站上說明若為個人因素退貨,退回金額將扣除寄出時的運費,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