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初租屋處做完防水以後,房客入住後遇颱風天,房屋漏水嚴重,我們跟房客溝通後,房客拒絕配合,導致防水合約過保,導致我們只能自行跟她約時間,由我們進入去補防水漆之類的,而到現在房屋漏水的漏水,牆壁也跟著潮濕軟爛,房客才再說之前跟我們講,我們都不處理,遭遇下雨之類的狀況,房客窗戶沒關,導致地板進水滲透木頭地板,木頭地板因此爆開龜裂,請問這樣我們該怎麼處理? 2.房屋家人死於租屋處,房客不願申請死亡證明,甚至百般牽拖說放假就是要在家休養身體,其他事情等她覺得有空再說,已經拖了1.2個月了,而甚至與我母親說,請她不要再房客上班時,傳賴留言訊息給她,要我母親只能在她下班放假時再傳賴給她說事情,而家人擔心會變成凶宅,到時候賣不出去、租不出去,到現在房客依然堅定的不願配合,甚至感覺就算等房客找到新屋,房客也不會給我們任何一點資料,請問這個問題也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