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今日帶客戶要入內看屋,管理員轉述社區主委交代,禁止房仲入內帶看,以降低社區染疫風險。 詢問屋主後,屋主回覆沒接獲管委會通知,也沒有進行投票表決之程序,因此不知情,在屋主詢問主委後狀況如下… 主委回覆:1.為了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拒絕房仲進入帶看,其他訪客仍則不受此限! 2.若在屋主陪同仲介帶看情況下,仲介則可入內帶看。 請問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