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中,給付不能的分類標準是什麼?有哪幾種情況?而這些情況,應該如何分別處理?
傳統民法債法領域,在債務不履行時,可以分為給付不能、給付遲延及不完全給付三種。
而給付不能的分類,以及法律效果,請見本站文章:契約成立後卻收不到對價,該怎麼辦?──給付不能的意思與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