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之前退休後因為閒不下來,所以又跑去餐飲業做了一天四個小時的計時人員,這兩天因為工作上出了一些意外受傷需要住院開刀治療,這時才知道公司除了團體保險之外沒有另外做其他的保險,或是保障,可是我剛剛在網路上查詢後有留意到好像雇主需要強制替員工加保職災保險?如果查核屬實的話,公司需要額外補償或是罰款嗎?
是的,即使勞工已經退休領取勞保的老年給付,不能再投保勞保或就保[1],法律上強制雇主必須在勞工到職日幫他投保職業災害保險(簡稱「職災保險」)[2],不論是全職員工或是兼職的計時人員都要投保。
如果勞工是依法要投保職災保險的勞工,即使雇主沒有投保,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還是可以依規定向勞保局請領職災的醫療、傷病等保險給付[3],勞保局會在核發保險金給勞工之後,向雇主追討金額[4]。
至於雇主沒有幫勞工投保職災保險,會面臨新臺幣2萬~10萬元的罰鍰,主管機關還會要求雇主限期改善,沒改善會按次處罰[5]。除了罰錢以外,雇主違規的行為還會被公布[6],可以在勞動部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上,查到違反相關法令的公司、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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