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時,簽約兩年,繳押金兩個月,房東表示若房客未滿兩年退租要扣押金兩個月。 想請問若未滿兩年,房東決定調漲租金或要求房客搬離(其他人開較高的價格要承租), 相較於房客違約會被扣押金,對於房東有任何罰則嗎? 另外想詢問,房東可以規定房客只能住幾人嗎? 租約沒到法院公證的話,是否具有效力?
租約沒到法院公證,是否具有效力? 租賃契約屬於不要式契約,原則上只要雙方達成意思表示合致[5]即可。至於會產生公證的問題,則是如果簽訂租約超過5年或者未定期限,才會去公證,使得房客可以確保租屋權益,不會因為房東將房屋賣給別人而受影響[6]。(此即「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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