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一名大學生,有一門課程,期末被判不及格。經詢問TA,被告知期末Google表單上傳超時。 但我回頭查看Chrome歷史記錄顯示並無24點後也就是次日的瀏覽記錄,故當然不可能超時。此後經友人告知,Google表單url末尾如果出現“?usp=form_confirm”為提交後的確認頁面。而當日的瀏覽記錄中有出現,可以直接證明。 然此TA教全程拒絕提供我超時的證明,一口咬定是我遲交,並且伴隨一些令人不適的言論。 我在經歷了四五天,精神身體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下,詢問許多友人,各種途徑,gmail寫信二十餘封幾千字,才換得此助教和老師“基於相信同學的原則,這次幫你改分” 。我覺得大受震撼,太荒謬了。 事後我還是請助教提供他認為我遲交的證明,或做出合理的解釋。而對方依然拒絕回復,也不提供證明。 請問: 若我在校內fb社團公開此事向對方討要說法,並警醒同課程的同學回頭監視此科目之成績,是否受到同樣遭遇。 如果在po文中出現了對方的1.fb名稱 2.姓名 3.課程名 4.老師名 5.信件內容。以上幾點是否會觸犯個資法?或是哪幾點會?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