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餐飲業體檢的問題

匿名(進階會員)
2025-03-13 20:17

想問一下,如果在之前那一家的公司做的體檢跟供膳體檢都沒有超過一年,但是新的公司要求要重新體檢,現在已經開始在新公司工作了,有這個必要再去體檢一次嗎?還是可以等之前的體檢要滿一年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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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人你好

依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該檢查未超過第17條規定的檢查期限,經勞工提出證明可以免實施。
至於食品從業人員供膳作業的體格檢查,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授權訂定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辦理。關於食品業者的食品從業人員應符合第5條附表二良好衛生管理基準的規定,包含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僱;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此外,餐飲業在職勞工的定期健康檢查項目,除應依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法規辦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外,仍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定期實施勞工一般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