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和樓下為同一個房東,去年租屋時房東已經多次因樓下漏水為由,要求到我這樓來檢查,因太多次而且都是臨時,所以都要我請假幫忙,甚至上班前都有人來施工,但多次跟房東說無法這樣配合請假,討論後房東說願意用XXXX元﹒做為請假補償,但是房東修好漏水後,整個變一個人過河拆橋不補償。(都有LINE聊天紀錄) 然而這一年樓下又漏水,房東要求協助開門檢查,請問我可以有權利不給予任何協助嗎? 以及若承租人協助房東要求有補償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