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試上了一所私立大學某單位的助理,前陣子新工作入職當天,單位主管給我一張紙要我簽名,上面有一條載明「知曉工資發放的時間依會計單位核銷為主」。 請問這到底有沒有問題?因為勾下去不就代表我同意他們可以以這種理由拖欠我薪水嗎? 會計核銷的時間通常是浮動的,也就是1~31都是有可能會發生的,那這樣我該怎麼辦?
詢問人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