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罷免總統?彈劾和罷免有什麼不同?


文:吳沂蓁(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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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宣布,將於2025年5月20日賴清德總統就職滿1週年後,發動罷免、彈劾總統的行動[1]。依照我國的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罷免或彈劾總統、副總統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呢?彈劾和罷免又有什麼不同?

  1.   中央社(2025),《朱立倫:民代全力協助罷綠委連署 520發動罷賴運動》。

一、想要罷免總統,需要經過哪些關卡?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人民享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的基本權利[1]。其中,罷免制度是人民監督政治人物的重要機制之一。原則上,經由人民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在就職滿1年後[2],皆可能成為行使罷免權的對象,例如村里長、縣市長、直轄市長、區域立法委員[3]、縣市議員,以及總統、副總統[4]

其中,總統、副總統的罷免程序,是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辦理,與罷免立法委員、縣市長等公職人員的提議方式、通過門檻皆有所不同。以下簡要說明罷免總統、副總統的相關流程:

 (一)第一關:立法委員提議、同意

首先,必須由全體立委1/4以上提議,並經全體立委2/3以上同意,罷免案才會成立[5]。以目前立法院113席委員計算[6],至少需有29位提議,且有76位投下同意票,才能進入下一階段[7]

需要特別留意的是,雖然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參選要「聯名登記」[8];但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文義,立法院可以單獨對總統「或」副總統提出罷免案[9]

(二)第二關:全國罷免投票

罷免案成立後,立法院要在10日內將罷免理由書和被罷免人的答辯書[10]送到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11];中選會要在收到立法院的罷免理由書、答辯書的次日起,20日內公告罷免投票日期、罷免理由書、答辯書[12],並於60日內舉行罷免投票[13]

罷免案若要通過,需要全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數參與投票,且有效票中有超過半數的同意票[14]。以2024年總統副總統選舉的1,954萬8,531選舉人數為例[15],必須至少有977萬4,266人出來投票;假設這些人都是投下有效票的情形,還必須至少有488萬7,134張同意票,罷免案才算通過。

中選會要在投票完畢後的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若罷免案通過,自公告日起,被罷免人即解除職務[16],且往後4年內不得登記參選總統、副總統;但如果未通過,就不可以在被罷免人的任期內再次作出罷免案的提議[17]

二、彈劾總統與罷免有什麼不同?彈劾要經過哪些關卡?

除了罷免可以使總統、副總統去職,彈劾也同樣可以達到解職的結果[18];且立法院也可以單獨對總統「或」副總統提出彈劾案[19]

但提出彈劾的原因與罷免不同:彈劾,是為了追究總統、副總統的「法律責任」,因此只有在總統、副總統有違法行為時才可以提出;罷免,則是為了追究總統、副總統的「政治責任」,總統、副總統施政失當即可提議[20]。此外,彈劾總統、副總統的程序也與罷免有所不同,以下說明彈劾的流程:

(一)第一關:立法院提出彈劾案,聲請憲法法庭判決

總統、副總統的彈劾屬於憲法訴訟的一種訴訟類型,應由立法院作為聲請人向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提出聲請[21]。在立法院提出聲請之前,必須先由全體立委1/2以上提議,再經過全體立委2/3以上決議,才可以聲請憲法法庭審理[22]

(二)第二關:憲法法庭審理、裁判

首先,憲法法庭會先審查聲請程序是否合法(例如立法院決議的合法性),若不符合程序要件,就會作出不受理的裁定[23];若聲請符合法定程序,憲法法庭會舉行言詞辯論[24]等審理程序。

在相關事證都明朗後,須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且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可以低於10人;並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且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才會成立[25]。一旦通過,被彈劾的總統或副總統應自判決生效日起解除職務[26]

三、總統被罷免或彈劾後,會發生什麼事?

立法院可以單獨對總統或副總統提出罷免案、彈劾案。因此,若總統因被罷免、彈劾而解除職務,導致總統缺位的情形,就會由副總統繼任至該次任期屆滿為止[27];如果是副總統因罷免、彈劾而解除職務,總統還在,則總統必須在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的任期也是到原本的任期屆滿為止[28]
如果總統與副總統同時被罷免或彈劾,則會由行政院長代行職務,但應於3個月內舉行總統、副總統補選,補選的總統和副總統的任期也是到原本的任期屆滿為止[29]

四、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或彈劾,其法定門檻皆相當嚴格。這是考量到總統、副總統作為元首、備位元首,一旦去職勢必會對國家及社會造成重大衝擊,甚至引發政治局勢動盪。因此,憲政制度在賦予人民、立法院監督總統或副總統權力的同時,也必須避免權力被輕率使用,以確保國家運作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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