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家人的期望與栽培下,於大學畢業後順利成為一名老師,並在公立國中擔任正職教師,然而經過數年的教師職業生涯後,A覺察到這不是他所希望的人生,決定從學校離職,追尋自己的夢想,因此好奇教師離職的程序以及事前需要準備什麼呢[1]?
註腳
在說明教師的離職程序前,必須先了解學校中的老師可以依照聘僱的方式分為正職、代理和代課教師,不同的身分導致他們離職的方式有些不同。
正職教師,是指取得教師資格後,在學校編制內的正式專任教師[1],聘任方式可以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聘約期間可能從最短的1年至最長的7年[2]。
除了正式教師,高中以下各級學校中常見的還有代理教師和代課教師。代理老師是為了代理正職教師因故短暫離開學校[3]而留下的職缺,聘約期間由各地方政府和學校視實際需求決定[4],在這段聘約期間內,代理教師的待遇原則上是比照正職教師辦理的[5]。
代課教師則是短期、臨時性的提供教學服務,因此聘僱期間會視實際的需要而定,長短不一,有些會以學期計算,有些則是因為學校中的老師必須請產假、婚假、喪假等,而提供短期代課,相較於上面說的代理教師,這裡的代課老師拿的則是鐘點費[6]。
了解正職、代理、代課教師的聘任和性質差異後,我們現在就可以進一步討論老師離職的程序。
根據教育相關法規,正職教師離職可以分為聘約期滿,以及聘約存續期間內的離職。如果是聘約期滿後不想再應聘,教師應該在聘約期滿1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校,以便讓學校有所準備;但如果是想在聘約存續期間內辭職,則應該有正當事由,並經學校同意後,才可以離職[7]。
至於代理、代課教師的聘約則是由各地方政府和學校決定[8],通常各地方政府認為學校在不違反地方規定情況下,可以依照實際需要,與代理、代課教師簽訂聘約內容。且由於學校和每個老師的聘約內容各不相同,因此對離職的要求也不盡相同[9],建議代理、代課老師在離職前應該先對自己的聘約內容進行了解,並按照約定的內容辦理。
A因為是正職教師,所以應該要先確定他的聘約期間還有多久,如果是聘約正好快要期滿了,則應該在聘約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學校;但如果離聘約期滿還很久,則此時離職應該有正當事由,並經學校同意後,才可以離職,不可以中途任意離職。
陳玠宇(2023),《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的資格和聘任規定》。
陳玠宇(2022),《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時間、薪資與年終獎金各有什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