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為償還賭債,擄走少女B並將她藏在家中的天花板夾層內,向其家人勒贖,於取款時遭警方逮捕。警方擔心B的生命遭遇危險,但A一直不肯透露B的藏身地點,警員X本於援救B之意思,在沒有其他辦法之下,只好將A毒打一頓。A因害怕再被毆打,就供出B藏在A住家的夾層內,警方依照A的自白去跟法官聲請搜索票前往A的家中搜索B,果然在天花板的夾層中發現被綑綁在內的B,另外發現了A用來擄人的繩子、藥物等物品。這個執法過程是合法的嗎?A針對犯罪的自白,以及警方所找到的繩子跟藥物,都可以成為法庭上的證據嗎?
A為償還賭債,擄走少女B並將她藏在家中的天花板夾層內,向其家人勒贖,於取款時遭警方逮捕。警方擔心B的生命遭遇危險,但A一直不肯透露B的藏身地點,警員X本於援救B之意思,在沒有其他辦法之下,只好將A毒打一頓。A因害怕再被毆打,就供出B藏在A住家的夾層內,警方依照A的自白去跟法官聲請搜索票前往A的家中搜索B,果然在天花板的夾層中發現被綑綁在內的B,另外發現了A用來擄人的繩子、藥物等物品。這個執法過程是合法的嗎?A針對犯罪的自白,以及警方所找到的繩子跟藥物,都可以成為法庭上的證據嗎?
然而,我國的法律規定跟法院實務是怎麼看待這個複雜問題呢?我們下集就來介紹實務上所形成的標準:「實質保護法理」[7]。
註腳
王琮儀(2020),《原來包青天是不良示範?淺談刑事訴訟法中的不正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