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即一般所謂的「罰單」)一般是用在行政法領域,例如:開車超速收到違規罰單就是罰鍰。但在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程序上,法院對於違反義務的人(例如證人受合法通知,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1])所科制裁,也稱之為罰鍰。
註腳
罰鍰(即一般所謂的「罰單」)一般是用在行政法領域,例如:開車超速收到違規罰單就是罰鍰。但在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程序上,法院對於違反義務的人(例如證人受合法通知,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1])所科制裁,也稱之為罰鍰。
政府為維持行政上的秩序,達成國家行政的目的,對於違反行政義務的人民所科的制裁,是由行政法所規定的主管機關執行,繳納完畢即可,不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即一般所謂的「罰單」。 例如:開車超速收到違規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