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 第三人沒收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當犯罪行為人以外的人雖然沒有犯罪,但提供或取得犯罪物;或者取得犯罪所得的時候,也會是執行沒收的對象,稱為「第三人沒收」。
犯罪物的第三人沒收
沒有正當理由,提供給犯罪人、或取得犯罪人的犯罪工具、犯罪產物,這些物品同樣可能被沒收。例如A提供柴刀讓B參與鬥毆,A的柴刀可能被沒收;C收受D偽造的信用卡去消費,C的偽卡也可能被沒收。
二、犯罪所得的第三人沒收
犯罪人以外的第三人,只要是符合以下情況而取得犯罪所得,這些犯罪所得也必須被沒收:
明知財物是因為違法行為而來的,仍取得犯罪所得。例如A知道B的車是偷來的,卻依然向B購買。
沒有付出代價,或以過低、明顯不相當的代價取得犯罪所得。例如C不知道D贈送的名牌包是偷來的,但受贈該名牌包。
犯罪者為了自己去犯罪,將取得的犯罪所得交給自己。例如E向F表示,不管偷拐搶騙,總之要拿出300萬聘金,自己才願意跟F結婚。F為此搶得300萬現金交給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