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總額

圖1 資本總額||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資本總額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又稱為章定資本額,為公司在成立時,估計未來營運公司所需要的資金,所定出的一個金額,並明確的記載於公司章程[1]

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在公司成立時,公司資金就必須符合章程所定的資本總額;而股份有限公司在實務上通常不需要於公司設立時就有符合章程所定的資金,可以用分次發行股份的方式來籌措資金[2],而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所有的資金又稱為實收資本額(實收股本)。

舉例來說:

A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在公司章程定了5000萬元,但在設立時所發行的股份數實際上只有1000萬元。A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便為5000萬元,但實收資本額為1000萬元。

註腳

  1.   公司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無限公司章程應載明左列事項:……四、資本總額及各股東出資額。」
    公司法第101條第1項第4款:「公司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四、資本總額及各股東出資額。」
    公司法第115條:「兩合公司除本章規定外,準用第二章之規定。」
    公司法第129條第3款:「發起人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載明下列各款事項,並簽名或蓋章:……四、採行票面金額股者,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股份總數。」
  2.   公司法第156條第4項:「公司章程所定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同次發行之股份,其發行條件相同者,價格應歸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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