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本辭典「過失」詞目。 有認識過失,指的是行為人對犯罪事實,有預見可能發生,但真的發生,卻違背本來的意思[1]。例如,馬戲團表演人體射飛鏢,擲鏢者雖明知有可能射中人,但認為自己技術超群又從未失誤,不會真的射中,結果卻發生誤傷事件,成立過失傷害罪[2]。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