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民法修正為年滿18歲即為成年[1],所以只要滿18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自行做法律行為,承擔法律上的權利及義務,例如買車、開戶、結婚[2],不用得到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過去民法第12條、第13條[3]規定,滿20歲或未滿20歲但已結婚者才算成年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延伸閱讀:陳家誼(2023),《我是高中生,可以自己買機車嗎?什麼是限制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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