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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委任跟無因管理在法律上有何較大的差別之處?
論者或可先行提出︰兩者有何較大的相似之處,此較有助於問題的釐清。一、依照無因管理的規定,「未受委任,並無義務(民法第172條)」,即其本身與無償委任最大的差別。另外,無因管理人對於管理行為,負抽象輕過失責任,但是無償委任之受任人,對於委任事務則負擔具體輕過失責任(民法第535條前段)。二、過失責任區分為︰重大過失、具體輕過失、抽象輕過失。簡而言之,其意義如下︰(一)重大過失︰係指一般人(普通人)都會注意到,但行為人卻沒有注意到。(二)具體輕過失︰指得是行為人在處理他人事務時,竟然沒有像在處理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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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網路揭露詐欺犯之問題。
我是被害者家屬,其家人因被詐騙自殺,詐騙犯近期又於網路行於詐騙,我是否可以用於網路或者於他公開帳號下留言,他是詐騙犯請勿信任,也貼出相關裁判書裁定判決。如果對方起訴侵犯隱私或者個資法....等法律,我是否能以下面理由阻卻違法?類似於1貼文出於善意且為保護合法之利益2貼文出於善意且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3貼文出於善意且為保護社會之法益我家人的案件目前還在官司中,故不多詳述。問題是,對方(詐騙犯)已經是非常可惡的態度,於家人自殺後,還多次在網路嘲諷,我想避免於再有受害者,但其家人與親戚和律師也勸告,多一事不如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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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期間究竟消滅時效有無算入?
一、簡單而言,當雙方當事人進入訴訟後,時效會中斷計算,但是一旦撤訴、受駁回之裁判,則時效視為不中斷。這也就如同沒有進行起訴一樣,時效不會受到影響。二、但是,實務上認為,起訴就是一種「請求」(第一款中斷事由)。因此,即使原告撤回訴訟或受駁回裁判,其時效自起訴時(即請求時)中斷。三、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因請求而中斷後,六個月內沒有另行起訴,則視為不中斷。註腳民法第129條第一項第三款︰「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民法第131條︰「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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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盜刷信用卡,請問自首流程
路上撿到信用卡,一時起了貪念,在美國的網站刷了一筆交易,約500美金,當下非常後悔,想要自首,但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懇請專家協助。我也希望請求卡主原諒並賠償,但是沒有具體資訊無法聯絡。請問是向銀行求助嗎?另外,請問自首之後,才久才會判決?過程大概是多久?期間會被限制出境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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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ㄧ定會被關嗎?
原判決關於宣告刑部分撤銷。随三診上開撤銷部分,莊00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副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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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委託仲介賣房子,可以口頭約定就好嗎?
(這題由法律百科編輯高子涵回答)前次於2019-07-0814:57回答,謝謝品毅提供意見。以下為吸收後調整的回答。=====先簡單回答,委託人和房屋仲介之間可以只有口頭約定,不過如果委託人沒有與房屋仲介簽訂書面的委託契約,房屋仲介業者會被處以罰鍰。但無論如何還是建議委託人要和房屋仲介簽訂書面契約,避免發生爭議時無所憑據。國家有制定專門管理房屋仲介業的法律房屋仲介業者在法律上被稱為「不動產經紀業」。為了管理並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者權益,促進市場健全發展,我國制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未簽訂委託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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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不二罰
律師您好!今年中旬因為找兼職而不小心變成人頭帳戶!12月初以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判決為緩刑!今日剛好有空去趟分局辦理警示帳戶問題!卻發現說還有一個被害人最近才去報案......變成我沒辦法辦理帳戶問題!請問我這樣還要被判刑嗎?有機會成為不起訴嗎?帳戶只有一本!目前知道二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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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防止欠錢的人把自己的財產藏起來?
法院已經判決確定對欠我錢不還的人強制執行,可是我有點擔心他用小手段,把自己的財產藏起來,我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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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保密協定,公司要求寫500萬,被資遣
所詢問題說明如下:不簽保密協定,原則上不屬於雇主得任意資遣勞工的事由,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雇主除了有「歇業或轉讓時。」、「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改組或轉讓,未經留用。」的情形外,不可以任意資遣勞工。然而,實務上有雇主可能誤用「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條款,對所屬勞工啟動資遣程序。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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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比拘役還久
想了解被檢察官羈押日比法官判決日還久,可以申請刑事賠償嗎?羈押期間檢察官都沒有對我開庭就起訴,還羈押我2個月,最後這個案子由法官接手也審理了1年多才結案,最後是判我拘役30天,請問我申訴刑事賠償可以嗎?成功機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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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有關婚姻效力的問題
在108年1月法院裁決甲乙離婚,在108年11月時,乙與丙結婚,但在109年11月時上訴法院判定離婚判決無效。想請問這時甲與乙還有乙與丙之婚姻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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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跨國賣淫者在台灣最重可處
旅行社業者代辦護照介紹他人到國外賣淫,在美國已遭通緝,但介紹人當時人在台灣然美國司法單位提供證據協助調查然案件發生時賣淫介紹人在台灣並未出國請問介紹人最重可處判決其刑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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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減刑如何體現?
常常聽聞法律有規定,犯罪者如果「自首、積極配合調查、有悔意」等表現就「得減輕其刑」,然而並沒有詳細規定到底怎麼減輕,例如被告犯下最重本刑20年徒刑的罪,犯後自首又有悔意並可教化,仍被法官判處19年重刑,給出理由是已減輕1年刑期。這是合理的事嗎?或者說,我想問的是,被告會被減輕多少刑期,難道主要看法官心情,或說看法官個人習慣嗎?還是說,我們把案子交給法官審判,只要判決沒有違法,就該尊重他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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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取得的證據可以在法庭中出示嗎?
剛剛稍微了解了證據排除法則,但如果檢辯其中一方硬是在法庭中出示了該證據,雖然理論上不能納入判決考量,但是否仍會稍微影響到法官的心證(例如說這個證據當初若是合法取得就可以成為決斷關鍵)?或是有任何方法措施能避免這樣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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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弄起鬨憤而喝酒
看到一個例題,酒會上甲被同事慫恿喝酒,其他人在旁哄笑,甲憤而喝酒,喝了酒後,氣色很差,有人開始不安,說道別喝了,但多數人仍繼續起鬨、嘲笑,甲過於憤怒,遂繼續喝一大罐酒,很快的就暈了過去,同事以為是喝醉,便送他回家,抬上床,但此時甲的身體捲曲,俯臥在床,當中室友曾回來過(1:00p.m.),但以為是喝醉就沒多管,便又出門了,直到後來回來才發現甲已死亡(7:30),後來根據警方判斷死亡時間是在下午3點,死亡原因為長期趴臥在床,無法呼吸,而窒息身亡,但甲的身體本就不能喝酒,即使只喝一點也會造成同樣的死亡結果,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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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要借我家施工
您好,鄰居這陣子一直來我家詢問是否能借我家的牆再施工,但因之前施工時曾與家人鬧不愉快,所以家人並不想出借,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因格局的關係,鄰居要借的牆剛好在兩家的正中間,但要進到那面牆都只能從我家進出,這樣施工勢必會變成要一直進出我家,且工人活動的範圍都會是在我家裡面,所以家人不願意。沒想到鄰居卻寄來了調解聲請書,想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得借給鄰居嗎?還是可以拒絕到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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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 分別要上訴 該向哪個法院提起?
舉例來說:民事訴訟法第437條對於第一審之終局判決,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於管轄第二審之法院。及民事訴訟法第436-1條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究竟是要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還是向原法院提起上訴呢?
問答
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如果當事人有提起刑事、民事訴訟,學校調查處理時要受司法機關決定拘束嗎?
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如果被霸凌的學生有提起刑事、民事訴訟,學校調查處理時需要參考法院的決定嗎?如果最後學校處理結果跟法院判決有差異,會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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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上班時間的問題
您好,有小小問題想詢問一下,小弟目前工作早班的打卡上班時間是早上7點至下午的4點,中間有給休息時間一小時,我目前就職這間店營業時間是7:30開始,正常大家都普遍都想說7:00-7:30是準備時間,可是老闆卻每天直接7點整把鐵門打開接客,可是外面門上以及網路上營業時間確實都是寫7:30,想詢問的重點是畢竟上班時間"在店"時間已9小時,老闆卻要求每天上班人員須提早5-10分鐘到店裡打卡作業,這樣是否需要支付5-10分鐘的薪資!
問答
因為對方挑釁,與她說話時不小心打到她,而我右手也有被她扯傷
我媽出殯還沒有火化,所有流程都還沒完成。家裡排行老三的姐姐,卻在當下發紅包,還說是我媽要給大家的手尾錢。備註(手尾錢再法師辦理且在公祭時法師傅都有給大家)。我跟姐妹們都不想拿這紅包,三姐卻不依不饒一直強迫我們拿。我當下已經因為我媽咪往生,傷心欲絕,還要接受三姐挑釁,就與她爭執手不小心滑過她臉。她當下也有抓我右手,我右手也有受傷。她現在對法院提出保護令,並且對我提出告訴(傷害罪)。當天下雨,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跌倒,或是怎樣。我習慣用右手,且右手有受傷跟本沒辦法出很大力氣。PS.1這樣會犯什麼刑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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