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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鄉鎮市的調解委員會參加調解,明明雙方已經調解談妥了,調解委員卻告訴我們,這份調解筆錄要送給法院審核。如果審核不通過,調解就不成立,等於我們白白談了一個下午。調解成立不就是「雙方意思合致」嗎?請問法院如果審核不通過,調解是不是就完全沒法律效力了?還是我們一開始就應該去法院調解,或在廟口直接擺一桌談和解,就沒這問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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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第一次調解(調解委員會)根據初判表結果下去調解,並且當次雙方和解成功,事後對方去申請車禍鑑定,對方反悔並重新申請調解,請問這樣前次和解結果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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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事訴訟來看撤銷、和解、調解成立都可以聲請返還裁判費三分之二那麼若以行政訴訟為例除了撤銷訴訟外可以聲請和解或調解嗎?若成立了,是否一樣能返還裁判費?除了裁判費外,會有其他訴訟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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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半年前我工作時誤砍了一顆樟樹的樹幹分岔(樹木目前沒死),現在被樹木主人提告毀損,在偵查庭時檢察官問原告願不願意刑事部分撤銷,原告表示不願意但願意先調解,之後檢察官問我認不認罪,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官司,很緊張所以我認罪了,最後檢察官幫我轉調解,但是對方要求的金額太高,怕會調解失敗。有幾個問題想請問:1.如果調解失敗就會直接被起訴嗎?還是說會再轉回偵查庭?2.我後面還有機會說刑事部分不認罪嗎?因為我並沒有要故意毀損他人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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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收到地方檢察署傳票並進入偵查庭偵查,對方告我侵占,檢察官偵詢完後告知我這只是普通民事糾紛,詢問我是否願意調解,我同意了,想請問若對方同意調解,案件會直接終止嗎?若對方不同意調解,我有可能被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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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線行駛被貨車違規左轉撞傷,初判結果出來雙方均無照,事後調解只有貨車雇主出面,但雇主那方只表示貨車司機無照他們不知情,事後貨車司機也無故離職,雇主只願賠償6成賠償,那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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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解僱勞工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明定有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事由,據您所述的情形,雇主以不適任為由解僱勞工,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為由而終止勞動契約。然而依照法院實務見解,雇主以該條款終止勞動契約,除不適任的情形,必須是勞工主、客觀上都不適任以外,還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的要件,也就是說,雇主不得隨意以小事或部分工作事項及成果未達標準,就任意以這條款事由解僱勞工,而需要優先使用其餘較解僱輕微的手段,例如:調職、調整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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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消費糾紛或爭議想要申訴,以下簡單說明申訴要找誰,以及相關的程序:第一次申訴:業者、消保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3選1消費者如果因為商品或服務跟店家發生爭議,可以先從以下3種單位,找1個提出申訴。申訴原則上要提出書面,或也可以利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以下稱消保會)的「線上申訴與調解」提出:業者法律上稱為「企業經營者」,例如販賣商品的店家、提供線上課程服務的業者。消保團體消費者保護團體雖然不是政府機關,但它們是以保護消費者為目的而設立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也必須經過政府認定,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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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方未接電話,可用調解方式處理,車禍後有兩種調解程序:1. 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2. 向法院提告,法院會強制安排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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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八歲的小孩,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負有一定的監督義務。如果汽車和機車已經被球打到毀損需要支出修復費用,則除非法定代理人可證明自己並沒有鬆懈監督,或即使已努力監督仍無法避免損害發生,否則可以要求小孩的法定代理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另外,法律上您也有權利,要求對方不要再讓球滾進您的住家,干擾您使用這棟房子。不過據提問人的描述,推測小孩打球的行為雖然造成許多困擾,但其實並沒有發生很嚴重的損害,或許可以考慮先向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除了省下不少提起訴訟所耗費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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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雇主因故積欠工資,建議可以向所轄勞政主管機關提出調解,或申請勞動檢查來解決爭議並維護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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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約定的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基法1、日薪700元,低於勞基法了。月薪制是23,100元,時薪制是150/小時,也就是時薪制一天要有1200元 國定假日不給假也不給薪,也低於勞基法。如除資方依時薪制給(1200/天),否則若是月薪制,國定假日要給薪 2、要看實際金額。 若有爭議的話,可以申請勞資調解(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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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的描述,對方極有可能是詐騙。遣詞用字和語氣,與臺灣常見的對話語境不符,且所謂「提告狀態:已提告」不明就裡,如果真的有消費糾紛且因此涉及到民事訴訟或其他紛爭解決的程序,理應會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或者調解通知書等文件,不可能只由對方透過簡訊通知。 如果持續收到相關訊息,建議留存之後向警察機關詢問,並先不要加對方指定的Line帳號,更不要先到ATM依對方指示進行任何操作。 延伸閱讀:【詐欺專題】告別「詐騙之島」,我們還需要什麼?專欄/《詐騙手法篇》:詐欺的一百種面貌──認識那些多變的詐欺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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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此附帶訴訟僅限於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並不包含少年事件程序,所以若是被告是12歲以上而未滿18歲之人,就不能附帶民事賠償,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能不能向家長(法定代理人)求償,必須先確認那名未成年人已經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如果已經構成,還必須確認家長有沒有好好負監督責任:如果家長沒有善盡監督責任,他就必須為未成年人的行為負責,可以向他單獨求償,或者要求負起連帶責任。反過來說,如果家長有好好監督,就無法向他求償了。但法律為了保障公平,如果家長有好好監督而不用負責,您仍可以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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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2/08/19出車禍,對方酒後駕車並與我擦撞,肇責初步判定後確認對方全責,但對方在與我調解之前就進入監獄服刑,我在半年內聯絡不到對方,只好起訴對方過失傷害,在2023/04/06開第一次刑事偵查庭後檢察官認為我們兩個都有和解意願,於是告知對方於4/21出獄後與我聯絡和解事宜並將結果通知檢察官,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是檢察官會幫我們把案件交給調解委員會處理嗎?還是我們得自行申請調解後再於下一次偵查庭提出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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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各位律師,家人之前與一台送貨的小貨車發生碰撞,因鄉間小路沒有紅綠燈,對方的車上也沒有行車記錄器(司機駕照已被吊銷是無照駕駛),監理站判定對方有7成肇責,刑事庭上,肇事司機說是公司老闆請他到事故地點附近載貨,所以才會與家人發生碰撞因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因為肇事司機無法賠償、加上公司雇主都沒出席,所以案件挪至民事庭進行,在民事庭開庭前,對方雇主申請調解,在調解委員會上,主張肇事司機是他的簽約廠商(有提供司機簽名的單據)在未告知的前提偷開走公司車,雇主本人是不知情的,且肇事車輛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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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事件之代理、辯護或輔佐(各類民事、家事、刑事、行政事件及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之服務)調解、和解之代理法律文件撰擬(書狀、律師函等)法律諮詢(電話、現場面談、視訊方式)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費用其他經基金會決議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