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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買賣的內容是車子、房屋,是否會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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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因老家即將重劃,急著買地蓋房子,所以物色一塊60坪土地,當下只有68歲的老爸自己去看土地及下斡旋金,在下斡旋金時仲价有口頭表明說土地佔有20坪路地,但卻沒在斡旋書上註記,而土地買賣雙方簽約當天也從未提起道路用地之坪數,只有在備註欄上寫著(本案土地部分為現有巷道),第一期款我們繳了100萬,之後隔天請建築師去勘查蓋房子事宜,才知道此土地的道路用地佔比過大,所以想跟賣家提議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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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LINE通訊上買洗髮精後來不需要了,但賣家已寄出後來我沒有取貨直接等時間到退回給賣家這樣有算在七天鑑賞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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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買到凶宅或海砂屋,屬於買賣物的瑕疵?一、物之瑕疵擔保簡介依照民法第354條第1項,賣家對於買家必須負擔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賣家須要向買家擔保,出賣物不會滅失或出賣物不會減少價值。而賣家所負擔的擔保責任只持續到危險移轉時,而危險移轉通常來說是指交付時。所以,當交付後才產生瑕疵情形,賣家就不須要對該瑕疵負擔瑕疵擔保責任。而瑕疵擔保責任也不看瑕疵是否由賣家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只要交付前有瑕疵產生,賣家即應依照瑕疵擔保的規定負擔責任。簡單的說,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存在於物的缺點,也就是物欠缺依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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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買房是許多人重大的人生里程碑,而近年來房價飛漲,大多數人在購屋時選擇的標的房屋往往可能已經有20~40年不等的屋齡,這樣的屋子隨著歲月流逝難免會產生或大或小的瑕疵,而漏水就是其中一個常見的問題。那麼,買房時發現房屋漏水要怎麼處理?誰要負責賠償?買家要如何與房仲、賣家周旋協商?有什麼妥善保護自己權益的方法?本文為讀者們介紹買房應注意的眉角,下篇則說明買房遇到糾紛時有哪些處理方式。二、看屋是權利也是義務(見圖1)圖1買房該注意什麼?資料來源:林博文/繪圖:Yen現在市面上有許多網路購屋平臺,有些甚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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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屋二賣簡介前手買家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但尚未至地政事務所登記所有權移轉。而賣家又與後手買家對同一房屋簽訂買賣契約,並將房屋所有權登記予後手買家(圖2)。前手買家因此無法依照自己的買賣契約,對賣家主張移轉房屋所有權。此情形即稱為一屋二賣。圖2一屋二賣時間軸作者自製。二、問題起因契約當事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可以主張的權利,僅能在契約當事人之間主張。在本篇房屋買賣,前手買家只能對賣家主張買賣契約上的權利,前手買家對於後手買家則不能主張任何權利此即債權相對性。而債權平等性是指數個債權間,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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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涉及到接受下單點餐的對象,到底是平臺上接受點餐的店家,還是UberEats這個平臺。換句話說,就是契約成立在誰之間,到底我跟誰成立食物買賣契約。先看點餐的人與Uber之間的契約內容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去看UberEats的契約內容是怎麼規定。或是看發票上開立發票的人是誰來間接作為判斷標準。契約內容依據UberEats這個網頁最下方的「條款」(https://www.uber.com/legal/terms/tw/)(上次更新日期:2017年12月4日)來說,觀察契約「2﹒本服務」內容文字,應可認為UberEats的使用者,是與「第三方提供商」(也就是平臺上接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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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個人資料?可以直接或間接與其他資料相互比對組合中辨認出是特定某個人的資料,就會是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的個人資料。對一般人來說,比較明顯好想像的會是姓名、身分證字號、指紋等。至於其他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明確列舉出來的:出生年月日、護照號碼、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也都會是個人資料;如果不屬於這些項目的話,就需要看每個具體特定是什麼情況,才能做判斷。更多的說明,請見本站:韓瑋倫(2019),《哪些資料是個人資料?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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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從您的問題來看可以感受到您的焦慮,不過首先還是要提醒,若您的描述為真,此事件並非您的問題而是錯在對方,所以向父母或師長求助並沒有不對,有成人的協助或許更能妥善處理,是否需要害怕父母知情,可能可以再考慮。至於您的疑問,以下簡單討論相關的法律問題,但如果真的有需要,建議與父母師長討論,並求助於律師、警察等人士:買賣遊戲帳號時,不履約並封鎖對方,可能涉及詐欺罪怎麼樣算是詐欺罪?詐欺罪是針對財產的犯罪,如果犯罪行為人對被害人傳達與事實不符的訊息,誘使被害人做出與事實有出入的錯誤判斷,也就是被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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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買到凶宅或海砂屋,屬於買賣物的瑕疵?(見圖1)圖1海砂屋、壁癌算瑕疵嗎?買到該怎麼辦?資料來源:張博洋/繪圖:Yen一、法院對於海砂屋是否為瑕疵的看法而海砂屋是指房屋有混凝土氯離子含量過高之情形,並產生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的狀況。在判決中,法院請建築師公會鑑定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認為該房屋混凝土氯離子含量過高,該房屋應為海砂屋,足以減損其通常效用及交易價值,構成房屋買賣的瑕疵。二、法院對於壁癌是否為瑕疵的看法法院認為房屋若有壁癌、漏水的情形,並且足以減損其通常效用及交易價值,則應構成瑕疵情形。但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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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違建,買家雖然不能在地政機關登記為所有權人,但還是可以透過買賣取得違建的「事實上處分權」,受讓人可以對違建進行占有、使用、收益、事實上處分。至於違建遭拆除,買家可不可以請賣家賠償?如果買家買的時候已經明知有違建(例如賣方已經告知有違建),或買家重大過失不知違建,賣方就不用賠償;反過來說,如果買的時候不知有違建(例如賣方刻意隱瞞),違建日後被拆就可以跟賣方請求賠償。關於違建的定義及買賣的風險,可以進一步閱讀法律百科文章:黃蓮瑛、張祐寧(2019),《買賣違章建築,除了買方無法成為所有權人外,如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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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簽約之後才發現是凶宅怎麼辦?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買到凶宅的情況屬於民法物之瑕疵,可以主張法律上的權利(見圖1)目前法院實務認為凶宅雖未直接造成房屋本身的物理性質損害,但一般大眾嫌惡畏懼這類發生過非自然身故事件的房屋,如果在凶宅內居住容易造成心理方面的負面影響,進而妨礙生活品質,所以認為凶宅對於房屋本身具有減少價值的瑕疵,是屬於民法第354條的「物之瑕疵」。買到凶宅的人對於出賣人可以依民法第359條解除買賣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但如果當時客觀情形解除買賣契約會明顯不公平,則買到凶宅的人只能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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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 房東出售房屋,不需要經過房客同意在民法的概念,「所有權」跟「使用權」是可以分離的(例如:出租房屋時,所有權屬於房東,使用權屬於房客)。而房東出售房屋是「所有權移轉」,對房客的使用權無關。然而,真實生活中,房東換人對房客相當容易造成影響。所以民法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如果舊房東跟房客的租賃契約還沒到期,新房東就必須承認這份契約,不能任意終止租約侵害房客的權益。綜上,房屋的買賣跟租賃,是兩個獨立的契約,而且房客有「買賣不破租賃」的民法規定保障。所以房東計畫出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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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經公證後,可以持租約與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無須再提起訴訟:一、租賃契約方式租賃,即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將租賃物交給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的契約。原則上為不要式契約,雙方口頭約定即可;但需特別注意,不動產租賃如果租期超過一年,建議以書面簽約,如果沒有書面則會視為不定期租賃。其實一般便利商店販售的租賃契約範本,就可以直接拿來使用簽訂租約。二、租約公證書填寫(一)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居住所地址電話。(二)「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事實或私權事實」欄,填寫「當事人間訂立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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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上集節目的討論,在知道身分證的種種細節之後,大家是否會更看管好自己的身分證呢?但其實身分證隨之而來會有許多的問題,包含偽造、變造身分證,甚至是之後進一步使用假的身分證;以及將自己的身分證提供給他人冒用,這些都可能會構成戶籍法上的犯罪。而身分證上面記載了滿滿的資訊,萬一遭到他人影印後散布,或者是拍攝後張貼在網路上到處流傳,那可就不妙了。這部分會涉及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民、刑事責任,值得大家多了解喔!本集節目是身分證系列的下集,Yt與Henry從關於偽造、變造身分證案件出發,聊聊刑法上的偽造特種文書罪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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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由法律百科編輯高子涵回答)前次於2019-07-0814:57回答,謝謝品毅提供意見。以下為吸收後調整的回答。=====先簡單回答,委託人和房屋仲介之間可以只有口頭約定,不過如果委託人沒有與房屋仲介簽訂書面的委託契約,房屋仲介業者會被處以罰鍰。但無論如何還是建議委託人要和房屋仲介簽訂書面契約,避免發生爭議時無所憑據。國家有制定專門管理房屋仲介業的法律房屋仲介業者在法律上被稱為「不動產經紀業」。為了管理並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者權益,促進市場健全發展,我國制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未簽訂委託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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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買賣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這個問題,要看當初賣家販售的時候是否有保證畫作是真跡。如果賣家確實有保證畫作是真跡,那代表畫作的實際價值與買家購買時的認知有落差,會涉及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的責任。發現物有瑕疵,要早點通知,而且解除權或請求權也有一定的行使時間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買家收到物品後,有檢查通知物品的義務喔,如果發覺買到的東西怪怪的,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的話,買家不能拖延症發作置之不理,還是必須早點跟賣方表示物品有瑕疵,否則法律上會視為買家已經承認這個瑕疵了。通知之後,接下來買家必須在接下來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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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敘述,購買的步驟應該是:先網路上看到鞋子的圖片與影片,但沒有表示鞋底品質,接著在實體店面試穿,看不到鞋底,心中決定要買這雙鞋子,向實體店家表示要預購,並且付了一筆訂金,到實體店面取貨,向店員反應鞋底沒有止滑紋路,店員表示鞋子的品質本來就是沒有止滑紋路。把鞋子帶回家,想退回鞋子並取回訂金。以上順序如果有誤,再麻煩告知。可能會影響判斷結果。 首先要釐清的問題是,這樣的購買過程,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7日內可以無條件退貨的通訊交易?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沒有辦法實際檢查商品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