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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公同共有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依法律或習慣,因具共同目的之法律關係(例如:合夥、夫妻共同財產、繼承遺產)而結合的數人,就他們所有的財產共享「一個所有權」的關係。不像分別所有的共有人對於共有物有應有部分,各公同共有人就共有物沒有應有部分(只有潛在的應有部分)。例如:A、B、C各出資1/3成立合夥,該3人對於合夥財產成立公同共有關係。又如,繼承遺產時,除非全體繼承人同意協議分割或請求法院裁判分割,否則遺產也是歸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土地登記謄本上的記載是公同共有,不會有各別的持分。註腳民法第827條...
問答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如果有人打電話又不顯示自己的來電號碼,不一定構成騷擾。除了要看對方在接通後說了什麼內容,也需要去評估這件事對接電話的人有造成什麼程度的損害。除非電話接通,對方告知一些會讓人害怕的訊息,導致可能成立刑法上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外;一般至多成立民事上侵權行為,有損害賠償的責任,但這個時候接電話的人要證明自己因為接電話有受到財產上或精神上的損失(參考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74號民事判決)。另外電信法第7條第3項賦予接話者可以向電信業者查詢自己通話紀錄的權利。如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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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保護令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民事保護令是法院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程序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安全及權益的命令。可以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3種。茲分述如下:緊急保護令是指被害人受到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時,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可用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等方式向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加害人)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核發的一種保護令。但被害人自己不能聲請這種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是指被害人因為家庭暴力而有安全上的現實考量,但並沒有急迫危險...
問答
最近一次立委選舉是2024年1月13日,選舉人名冊則以投票日前20日的戶籍登記資料為造冊基準日。請問2024年因為年齡未滿20歲而沒有投票選舉立委的人,當時沒能投票表示自己意見的人,若是到了要投票罷免立委的時候已滿20歲,可以參與立委罷免投票嗎?謝謝
問答
因連環的詐騙事件,被提告,我本身也是受害者。法院傳票應到日,老闆剛好出國,且不得改日期,使得我無法到場怎麼辦?因公司小,所以員工只有3個(含老闆),早上一個,中午~晚上一個(我),有人休假都是老闆代班的。但老闆在我出庭日早已安排出國,所以不給我請假,而我因戶籍關係,需要從台中到台北的法院,很難當天來回,就算能,換班時間也趕不及。而遇到詐騙事件後,我原本的門號直接無預警的被家人停掉了,且戶頭被鎖,手上根本沒甚麼錢買新門號,導致現在都沒使用電話。無法打電話聯絡法院,但有寫了請假狀,寄出去有一周了,但不曉得...
問答
1.駁回文件中的理由是民事訴訟法第509條後段定有明文。不合法於同法第508至第511條之規定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請問是寄到債務人地址,然後沒人收所以被駁回嗎?2.債權人(本人)有債務人(對方)提供的地址有兩處,一處為身份證影本後方戶籍地址,另一處為對方借款時提供的地址。駁回文件上寫說警察有查訪兩處地址但對方沒有住在那,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使支付命令生效呢?
文章
一、D為「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指生父與生母在沒有婚姻關係下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對親生父母是否有繼承權利?不能一概而論。(一)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間法律規定,不論生母與生父有無婚姻關係,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一律視為婚生關係,非婚生子女對生母有當然繼承權利,例如D當然繼承C的遺產。(二)非婚生子女與生父之間此問題較複雜。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遺產,原則上並沒有繼承的權利,即便是經過DNA鑑定,鑑定結果確實有親子關係,也只是確認血緣關係的事實,並未發生繼承。如果要讓非婚生子女對生父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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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的個人資料檔案,在監獄行刑法中,稱為「名籍資料」。建立個人資料目的在於防止有冒名頂替或錯誤釋放等情況出現,因此需要有明確的辨識身分機制。監所會以照相、採集指紋或記錄身體特徵的方式記錄,實務上會使受刑人持寫有個人編號以及姓名的名條,放在胸口,拍攝受刑人上半身,且照相機鏡頭應與受刑人眼睛等高,以免失真。除人像相片外,會按捺指紋,並紀錄如眼球虹膜、掌型、胎記、刺青、傷疤、痣等身體特徵。此外,名籍資料中還包含指揮書、判決書、懲罰表、書信表、接見表、戶籍資料、性行報告、成績分數總表等文件在內。註腳法...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按照民法結婚的男女會需要。按照民法規定,婚姻需要製作書面,並且需要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再像早期採取儀式婚。只要符合民法結婚規定,就可以用此範本製作書面,再參考「結婚登記申請書」,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想要依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規定成立「第二條關係」的同性二人,可以參考「結婚書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範本的來源結婚書約(民法)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意書、約定書20結婚書約(民法)》,下載PDF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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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慢慢來到尾聲,正要準備開學的同學們或要到外縣市工作社會新鮮人,房子找好了嗎~在租屋的需求市場裡,房客容易處於相對弱勢的一端,有時面對房東強硬的態度,就妥協了看似不太合理的要求,事後發生糾紛時,回頭看看當初約定的內容也只好自認倒楣,苦惱著怎麼樣才能跳脫這樣的迴圈。租屋的過程中,除了需要一些運氣,更需要點毅力,在了解彼此的權益後,列出理想中租屋的「不可退讓清單」,或許可以幫助自己離未來理想小窩靠近一些。從看過陽台隔出馬桶的詭異房型,到面對堅持合約全手抄的房東,同樣身為租屋族的Henry跟Yt,身懷各種...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親人死亡後,成為繼承人的人向法院提出「家事聲請狀(陳報遺產清冊)」,要說明被繼承人的財產和債務有多少時,需要使用的表格。除了表列出被繼承人有哪些不動產、存款、債務等,也可以附上遺產的相關文件資料,例如被繼承人的財產總歸戶清單、土地登記簿、建物登記簿謄本等。二、範本的來源陳報遺產清冊,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21),《遺產清冊》,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非自願離職勞工有參加就業保險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或特定身分的失業者,向勞保局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要填這份申請書。勞工因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機構登記求職,正接受全日的職業訓練時,就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貼生活所需的支出。其他相關文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時要提供離職證明文件,文件可以參閱「離職證明書」;如果失業期間還沒開始接受職訓,可以先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文件可以參閱「失業給付申請書」。範本的來源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19),《職業...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非自願離職勞工有參加就業保險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時,要填這份申請書。勞工因為非自願離職,而且在失業前3年內至少投保就保1年以上,向公立就業機構登記求職,14天內找不到工作或沒安排職訓,就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補貼生活所需的支出。其他相關文件申請失業給付時要提供離職證明文件,文件可以參閱「離職證明書」;如果已經由公立就業服務安排參加職業訓練,受訓期間要申請補貼,可以另外參閱「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範本的來源失業給付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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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離職員工,或有離職員工的雇主。(一)取得離職證明書的方式勞動契約終止的時候,不論是自願離職或非自願離職,勞工有權請求雇主發給離職證明書(即服務證明書),雇主不可以拒絕。然而,失業勞工如果無法從前雇主那裡取得離職證明,例如前雇主不願開立,或前公司已經倒閉等情形,要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時,可以另外參閱「失業勞工離職證明申請表」。(二)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等有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如果是非自願離職,要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期間的津貼時,可以另外參閱「失業給付申請...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按照「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規定,想要成立「第二條關係」的人會需要。在「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規定下,成立「第二條關係」的條件,包含沒有不能成立「第二條關係」的情形、製作書面、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所以,想成立「第二條關係」的人,可以用此範本製作書面,再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而如果是想成立民法的婚姻關係的人,則可以參考「結婚書約(民法)」。範本的來源結婚書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範本,來自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n.d.),《委託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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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想聘請外籍家庭幫傭的雇主。不過招募外籍家庭幫傭的前提是,雇主已經先經過一定程序招募本國勞工卻又無法募得的情況,才可以申請聘僱外國家庭幫傭。雇主應該於就業服務中心開具無法募得本國勞工的求才證明書60日的有效期限內,提供「家庭幫傭初次招募申請書-多名子女或16點」這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如果雇主是重新招募同1位外籍勞工,須於該外籍勞工期滿前4個月內方可辦理。此時,雇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累計點數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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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總督府為了釐整地籍,進行土地調查事業,確定土地權利,而將土地權利記載在「土地臺帳」上,但土地臺帳是作為日本政府徵收稅賦的依據,跟現在的土地權狀或土地謄本的作用不同。臺帳上會記載地目等則、甲數、地租、所有權人(業主)姓名等。土地臺帳(含家屋臺帳)和連名簿在申報祭祀公業時,申請人可以提出用來說明對祭祀公業財產(土地)有權利。註腳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7330號函(1981/4/20):「……二、土地台帳為日本政府徵收地租(賦稅)之冊籍,為地稅管理機關所保管。」日據時期公布(明治31年7月律令十三號)的臺灣地籍規則...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受到家庭暴力的被害人,或者當被害人有未成年、身心障礙被害人、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的情況時,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會需要這個聲請通常保護令的範本。受到家庭暴力時,前面所提到的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向法院請求發保護令,保護被害人的權益,免於再度受侵害。如果在通常保護令審理期間,如果有聲請暫時保護令的需求,可以參考「家事聲請狀(民事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如果通常保護令到期前,有延長的需要,也可以另外參考「家事聲請狀(聲請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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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為「違建」,指沒有取得主管機關的審查許可,就擅自興建、使用的建築物。正因為這種建築物沒有經過政府於核可後發給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使用執照,屬於違法建築物,自然無法向地政機關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不可能拿著違法的東西要求政府讓它就地合法吧!),所以違章建築並不會有建物謄本和所有權狀,也有遭政府拆除的風險。常見的違建類型有:頂樓加蓋、陽臺外推、夾層屋(俗稱「樓中樓」)、防火巷擴建或遮雨棚等。延伸閱讀:1.黃蓮瑛、張祐寧(2020),《買賣違章建築,除了買方無法成為所有權人外,如果之後違建遭拆除,法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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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調解離婚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調解離婚成立的話,婚姻關係就會直接消滅;任何一方都可以自己拿調解離婚成立的文件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不用雙方一起去。 調解離婚因為以下幾種情形發生在法院:聲請調解離婚婚姻關係中一方想要離婚,對方卻不願意或雙方對離婚的條件談不攏時,可以向法院聲請調解,通常會由調解委員或法官協助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後,如果雙方達成離婚的共識,便是所謂的調解離婚。訴訟開始前先進行調解婚姻關係中,如果對方有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的情形(例如:重婚、和他人發生性行為、虐待、惡意遺棄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