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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是週日,政府機構行事曆是週一補假。請問私人企業一定要比照辦理嗎,或是可以在工作規則規定員工週一要正常上班,並讓每位員工自行安排補休一天?相關勞動部新聞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5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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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法規沒有登山事故搜救費用求償的統一規定隨著2019年「山林解禁」政策的推動,越來越多民眾走進山林,但也因而造成登山事故的數量大幅增加,導致坊間出現搜救費用不該由全民買單,而應由使用者(被救援者)付費的呼聲。不過,目前中央法規中,只有災害防救法規定在發生法律認定的「災難」(例如風災、水災、震災等),且民眾違反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實施的特定災害應變措施因而遭遇危難,並由政府進行搜救而獲救時,才可以命該民眾繳納搜救費用,但登山事故不屬於災害防救法所說的「災難」,並不能適用本條規定。換言之,現行中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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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成要件:教唆行為和雙重教唆故意教唆犯又稱造意犯,也就是「讓他人產生犯罪決意」的人。其實教唆就是一般常聽到的「慫恿」,只不過在刑法上稱為「教唆行為」,但並不是只要單純的教唆行為即可成立教唆犯,還必須要教唆的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雙重教唆故意」,也就是「對於教唆行為的故意(喚起他人犯意)」與「對於他人從事特定犯罪的故意(教唆他人為特定且既遂的犯罪)」。至於什麼情況會「不構成」教唆呢?(一)欠缺「對於教唆行為的故意」例如案例二中的D只是為敷衍行事而隨口叫C去毆打老闆,並不是真的想要C去傷害人,就屬於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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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私有地(200坪)落在道路及公有地中間,也向該縣府相關地政科單位科長及主任協調,也向市府發文陳請,而縣府地政科也建議我們走行政訴訟。但市府發文回應:私有土地部分已確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有容忍公眾通行之必要性。承上,該道路業已郭處破壞影響用路人安全,本所後續派員改善道路。家中意思是該有的私有地圍起來,屬於公有地部分鋪設瀝青修補馬路,而私有地不給市府鋪設瀝青。請問如何維持護自家私有地的權益。
辭典
是對於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的個人或團體,所無償提供的動產、不動產、沒有對價的給付、債務的免除,或是其他的經濟利益。不包含加入政黨需要繳交的黨費、會費,或者是擔任義工服務。政治獻金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捐贈,如特定企業、團體,未具選舉權人,依法不能捐贈政治獻金。而可以收受政治獻金的人或單位,只限於政黨、政治團體及準備參選的人。若想進一步了解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收受政治獻金的狀況,可以到監察院的《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進行檢索。註腳政治獻金法第2條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政治獻金:指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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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交通糾紛,向派出所員警報案提告強制罪及公然侮辱罪,警方檢視我提供的行車影像後,卻說因為我有跨越雙黃線超車(因在山區道路,且是砂石車閃雙黃燈停路邊示意讓路),要對我違規舉發,當下想到先前看律師職場劇關於證據效力、具結等內容,又想到交通違規舉發的方式不應該是:當場舉發、科技儀器舉發、民眾舉發,怎會因為我提供的證據而對我舉發?所以想提問以下問題:Q1.我提供的影像有2部,而我在筆錄中有說明,針對我提供的2部影片,僅對特定時間範圍做證據效力具結(排除掉我及其他駕駛違規部分),其餘部分非屬該案相關部分,本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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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在日照交通車下車時,突然腳軟往前倒,司機看到有馬上扶住,但是還是有跌倒。後來一直抱怨腰痛腳痛,兩週後突然連坐下站立都沒辦法了,就醫時發現是壓迫性骨折,醫師建議開刀。請問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和長照單位申請理賠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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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勞工遭遇職災除可向其雇主(派遣公司)請求補償,也可以向要派公司請求。詳細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派遣勞工遇到職災,該向哪個雇主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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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請假的其他細節,則交由「勞工請假規則」來處理,第三條詳細說明了日數以及工資應該照給。更詳細的整理、以及是否可以拆開請、遭到拒絕該怎麼辦等說明,請見謝宜霓(2019),《喪假應該怎麼請》。註腳勞動基準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一、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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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聘僱移工,要不要透過仲介或是可以直接聘僱,以及移工的仲介費支付方式,請見法律百科文章:外籍勞工不想要付很多仲介費,可以請現在的老闆申請直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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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只能在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項目範圍內,從事工作。詳細說明,請見本站文章:【打工篇】外籍勞工可以利用休假去打工嗎?
辭典
所謂保險人是指「經營保險事業的各種組織」,也就是各大保險公司。保險人在保險契約成立時,依法可以收取保險費,但相對的,在保險人所承保的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也必須給付保險金。 註腳保險法第2條:「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責任,負擔賠償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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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看護工作,有一定工作範圍。關於家庭看護工的工作範圍界定,以及違反的後果,請見法律百科文章:外籍勞工的工作是負責照顧阿公,但常常要煮全家人的飯或是幫忙做家事,這樣外籍勞工可以申訴嗎?家庭看護工的工作範圍應該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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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籍勞工的工作類型、適用的法規,請見:簡介外籍勞工類型與適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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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移工的薪水外,雇主一般要負擔移工一部分的健保,還有就業安定費。關於移工的薪資與健保費的說明,請見本站文章:雇主聘請外籍勞工負擔的費用:薪資、健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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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請假的其他細節,其他則交由「勞工請假規則」來處理,其第2條規定勞工婚假有8日,照給全額工資。而這8日,依照內政部的解釋,是不包括休息日、例假日等節日的。 其他相關的說明,像是可否連續請假、多久要請完等,請見謝宜霓(2019),《婚假權益知多少》。註腳勞動基準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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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本站文章:如果雇主已經支付其他種費用的補償,還要全額負擔職業災害補償嗎?勞工可以重複請求嗎?──職業災害補償與雇主損害賠償責任之抵充
辭典
帝王條款(Königsparagraph),是指極為重要的法律原則,通常在法院判決、學術文獻中會將之稱為帝王條款的,是民法中關於誠信原則的規定。不過在實際存在的法律條文中,並未有任何一條明文叫做「帝王條款」的法律規定。在一般報導或用法中,常見將交通法規中關於行人路權的規定稱為帝王條款,認為是保護行人路權的絕對規定,任何車輛駕駛均需禮讓行人,讓行人宛如帝王。但實則行人若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導致碰撞事故發生,也可能需要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故坊間對行人帝王條款的稱呼與解讀,是對相關法規與實務判決狀況的誤會。延伸閱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