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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後夫妻財產及繼承問題
夫妻一方身故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身分。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後,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與其他共同繼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遺產。 生存配偶的繼承權生存配偶享有特別地位的繼承權繼承的順序原則上以親等近者為先,有先順位的繼承人存在時,後順位的繼承人不得繼承1。但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論是由何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配偶都可以一同參與分配。生存配偶的應繼分被繼承人死亡時,生存配偶可以繼承的遺產比例如下: 在分配遺產前,生存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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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的成員可能會觸犯什麼罪?首腦跟車手的刑責有什麼不同?
一、詐騙集團分工簡介一般來說,一個完整的詐騙集團通常都是由「首腦」、「行騙者」、「車手」、「水手」等不同成員組成,每個成員都有自己負責的工作項目,藉由精細的分工完成詐騙工作,同時也以此製造斷點、隱匿行蹤,增加檢警查緝的困難。各個成員負責的工作內容大致如下:(見圖1)圖1詐騙集團有哪些常見成員?各自有什麼刑責?資料來源:王綱/繪圖:Yen(一)首腦顧名思義,指的是整個詐騙集團的領導者,負責詐騙工作的策劃及分工。由於首腦通常隱身幕後,因此往往也是最難抓到的詐騙集團成員。(二)行騙者也有稱為「電腦手」,是實...
問答
涉嫌犯罪在偵查中可能被限制出境?
您好,修法後的內容說明如下:一、檢察官能夠於偵查中作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嗎? 答案是可以,只要是在偵查中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重大的情形,檢察官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就可以在被告沒有一定住、居所、有逃亡可能或有滅證、偽造證據可能時,處分8個月以內的限制出境、出海,只是如果超過8個月,由於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居住遷徙自由限制較大,所以必須向法官聲請,由法官進行判斷。二、對於限制出境、出海得否抗告?在偵查中,有兩種狀況:8個月以內:這個時候是檢察官自己就有權限可以做決定,所以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16條提出準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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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久不衰的民間理財管道-合會(二):合會的運作與倒會
一、正規的合會運作模式在合會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中,介紹了合會的基本概念。通常合會以每月開標一次最為常見(例如約定每月1日或15日進行開標),但一旦會員人數超過23人時,運作完畢需要2年以上時間,這是因為首期不需要投、開標,由會首直接取得合會金,之後每個月一位會員得標,所以會員人數超過23人的話,需時至少24個月。所以也有約定每月開標一次以上的狀況,而每一期得標、可以取得當期合會金的會員,是以競標金額最高者來決定。如果同時有2個以上會員出最高價時,則以約定的方式決定得標者為何,例如由該些會員當場加價競標,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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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女方有文字上同意性行為(口交)但完事後一段時間覺得不行,她父母向檢察官提起告訴,成立犯罪嗎?
B(男)是否成立刑法第224條強制性交罪,茲述如下︰由於A、B為合意性交,因此不該當本罪之構成要件行為(強暴、脅迫)。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B不成立本罪。B(男)是否成立刑法第227條與幼童性交罪,茲述如下︰由於A、B已經年滿16歲,因此,並非本罪所欲規制的對象。本罪之客觀構成要件不該當,B不成立本罪。註腳本罪有一個爭點是,該法所稱「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的意義為何。究竟被害人(1)心不甘情不願地與他人發生關係,或是(2)基於利益考量而違背內心意願地與他人發生關係,是否屬於違反其意願之方法?針對此問題,本文採取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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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脫產我該怎麼辦?淺談民法第244條撤銷權
當債務人不願清償自己積欠的債務時,可能會想方設法地把自己的財產移轉出去,以免日後這些財產被用來償還債權人,也就是俗稱的「脫產」。如同案例中的債務人B把房子贈與給他的老婆,而讓自己名下的財產幾乎全部歸零,使債權人A有無法把錢要回來的風險。為了保障債權人,民法第244條設有「撤銷權」的規定,讓債權人有機會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脫產行為。關於本條規定,至少有以下幾點應該注意:(見圖1)圖1對方欠錢不還竟然還脫產,該怎麼追回?資料來源:王綱/繪圖:Yen一、債務人的行為必須「有害於債權」債權人可以撤銷債務人脫產行為...
問答
判決資料公開、個人隱私保護的取捨?
針對論者的提問,本文將以兩部分進行簡要的答覆。如有錯誤,請不吝賜教。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可以查到民、刑事當事人姓名,是否侵害個人隱私?司法的本質是公正、公開,法院法官則應確保其自身中立、獨立。由此而言,除了國家機密或少年保護等案件,無論是民、刑、行政案件,皆應公開審理,藉由公開審理以保障人權。同理,既然審判都可以公開,則判決文的公開,又有何不可呢。此處涉及的基本權爭議為,為了保障人民受到公開審判的權利,因此要求法院及其判決文應該公開,但卻侵害人民之隱私權。此處的回應是,法院及其判決主文之公開所欲達...
辭典
反詰問
圖1反詰問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反詰問是指,進行交互詰問時,經過主詰問後,再由對方對證人、鑑定人問話。反詰問的目的是要確定證人、鑑定人發言是否具有可信性,並看看是否可以問出在主詰問時沒有揭露的事實。一般來說,證人、鑑定人所表達的內容對反詰問者(非傳喚他的那一方)比較不利,所以反詰問的時候,可以誘導詰問,也就是說,可以提出問題中有包含答案的誘導問題,利用這種方式推敲證人或鑑定人的發言內容是真是假。例如:「你有親眼目睹,還是透過監視器,看到被告在案發當天晚上7點到被害人住的社區?」、「你在現場...
問答
預售屋驗收發現滲水
關於此問題,可參見︰「物之瑕疵擔保(一)──意義、認定,並以凶宅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二)──以海砂屋與壁癌為例」、「物之瑕疵擔保(三)──法律效果」。
問答
民法上對於行為能力的限制,為何是以否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為前提?
論者的問題,將回到法律的意義何在。一、立法者在進行制度的形塑時,是本於其對於人類行為的想像與觀察(稱為「法律上的人類圖像」),加以制定相關規範。這足以表示立法者僅就抽象、一般的事物進行立法的形式。二、行為能力之制度的類型化,我國採取年齡為基準,而區別行為能力有無與範圍。蓋人的思慮智慧因年齡而異,與年俱進,可作為判斷意思能力是否健全的標準。此即立法者想像多數人在如何年齡時期,或有多大程度的判斷能力。若由個案判定,則將使交易發生困難,因為主觀的判斷能力較難操作。故我國民法以年齡區分為原則,以實際判斷...
問答
翻譯(衍生著作)如何行使著作財產權才不會影響原著作?
衍生著作依法之規定,即不影響原著作之權利。也就是說,衍生著作在完成之時起,依照本法第6條之規定,並不會對原著作權人產生權利侵害。(提問者解讀本法第6條之意義,有所錯誤。)然而,「不影響原著作」不代表可以未經原著作權人同意,就進行改作。因為改作權是專有的權利,所以改作人仍應經過授權。可參考百科問答︰〈關於外語雜誌裡的「對談」著作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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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從國外帶回來的水貨,會侵害智慧財產權嗎?
一、「水貨」是什麼?水貨,也稱為真品平行輸入,指的是沒有經過原廠或原權利人正式授權的代理商或經銷商所進口的商品,通常是由個人或商家自行在國外採買回來後,在國內銷售的商品。但水貨並不等於仿冒品。因為它在購買的國外當地仍屬於正牌商品,只是進口到國內時,沒有經過原權利人的正式授權。二、販賣水貨會侵害智慧財產權嗎?智慧財產權在我國的法制下的範圍很大,一般人所熟知的主要是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一般而言,商品本身可能同時擁有著作權或商標權,部分商品甚至可能擁有專利權。個人或商家販賣這些沒有經過原權利人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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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家人照顧的成本算看護費嗎?家庭主婦/主夫受傷不能做家務能請求賠償嗎?
圖1車禍後可以要求賠償看護費、不能做家務的損失嗎?資料來源:杜昀浩/繪圖:Yen一、親屬間看護費用的核算(見圖1)(一)車禍後想要向對方請求看護費用,記得提出診斷證明書一般而言,在車禍事件中,想要對加害人(車禍的對方當事人)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民法第193條第1項請求醫藥費、不能工作損失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能不能要對方賠看護費用,必須檢視自己的診斷證明的醫師囑言中,是否有記載:「他(專)人全日/半日,◯日/◯周/◯個月照護」或類似的字句,來證明自己的傷勢確實需要專人照顧,對方必須賠償這筆找人看護的費用。...
問答
收到法院傳票要求出庭當證人,覺得很麻煩可以拒絕嗎?
收到證人傳票的話,作證是義務,除非符合一定條件有正當理由可以拒絕證言,否則不到場會被處以罰鍰。詳細請參考本站吳巡龍的作品:被傳喚為證人,可以拒絕作證嗎?——拒絕證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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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前三年五月被判緩起訴三年
緩起訴不會有前科,居留簽證的核發是否通過則由發放單位視個案判斷。外國人受緩起訴處分,禁止入國期間為2年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人在我國有犯罪紀錄禁止入國。如果是入國後才發現有犯罪紀錄,入出國及移民署可以強制驅逐出國。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的情形,從出國的隔天開始2年禁止入國期間。如果您已經離開台灣超過2年,且緩起訴處分期滿,則已經不在禁止入國期間的限制內。緩起訴不會有前科所謂的「前科」是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在案,緩起訴還沒進入審判階段,不會有前科紀錄,只會留下僅供司法機關參考的不公開「前案紀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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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在外國設的代表處或辦事處,是使領館嗎?裡面工作的人是外交官嗎?
有邦交的情況國與國之間的外交交流,一般會透過在對方國家設立大使館或領事館,並派國人在使領館中工作。歷史運作下,目前世界各國對於大使與領事的地位、特權與豁免還有可以處理的任務等,多半會交由聯合國的兩部公約來處理: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以及1963年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內容大致上會包括免受刑事、民事案件管轄、一些稅務上的免除、人身與辦公處所的不受侵犯等等。在我國,使領館的規定主要是依據「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將駐外的使領館分為大使館、公使館、總領事館與領事館,截至2017年底,我國有20個大使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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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搞「軌」:從「南迴搞軌案」看傾覆破壞交通工具罪
一、前言與這個案例事實相仿的真實案件發生在很久以前,大概是2006年,在當時是極為熱門的「搞軌」案,行為人是以破壞鐵軌的方法讓火車翻覆,轟動一時。雖然已經事過境遷,不過也可以讓我們來了解,破壞軌道的行為會涉及到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第183條與第184條「傾覆破壞交通工具罪」規定,以及這2個條文之間的關係。二、案例分析(一)傾覆、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法律規定(見圖1)圖1對大眾運輸工具搞「軌」,可能會犯什麼罪?資料來源:李侑宸/繪圖:Yen1.刑法第183條:傾覆破壞交通工具罪本條規定,如果傾覆或破壞「裡面有人」的火車、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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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共同領養的寵物,若離婚時其權該歸屬誰?
寵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物」中的「動產」,如果要判斷寵物歸屬於誰,其實就是在討論寵物的所有權。可依照「寵物登記(植晶片)」的飼主名字作為所有人的判斷參考,但不一定代表登記的飼主絕對就是所有人。實務上一般會以寵物登記的飼主名字作為判斷參考如果是共同領養的情形,只能以其中1人作為寵物登記的飼主。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寵物,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以證明飼主的身分。如果寵物轉讓、遺失或死亡,也必須向登記機構辦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規定「犬」要強制辦理登記;也有縣市政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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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請人代購,適用七日鑑賞期嗎?
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網購消費者有七日鑑賞期,但代購者通常都會先聲明他們不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這種聲明是否有理由呢?(見圖1)圖1網路上請人代購,適用七日鑑賞期嗎?資料來源:匿名/繪圖:Yen一、代購者屬於企業經營者,有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七日鑑賞期的規定既然是規定在消保法,首先就要看代購者有沒有受到消保法的拘束、是否屬於消保法規定的「企業經營者」?企業經營者規定在消保法第2條,是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而網路購物業者透過網頁、社交軟體或部落格販售商品...
問答
土地界線只有口頭合意約定也有法律效力嗎?
土地的線界、長寬應依照土地登記簿為斷,縱使雙方當事人有所約定(約定使用範圍界線的契約)亦僅在契約當事人中發揮效力,不及於契約外之第三人。1.口頭約定具有法律效力: (1)倘契約不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民法第71條),或不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民法第72條),有效。 (2)契約又稱為當事人間的法律,此表示契約具有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但對於契約外之第三人則不生拘束力,此稱「債之相對性」。2.另土地之所有權依照土地登記簿,並不因雙方有為約定,即變更所有權。土地所有權之讓與,須經讓與合意與辦理登記,民法第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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