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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誹謗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誹謗則於事之真偽應有分辨為事實陳述。而侮辱則無所謂事實之真偽屬意見表達。故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之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被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並不在誹謗罪之處罰範圍。 註腳參刑法第309條立法理由。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484號刑事判決意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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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條文誹謗罪規定在刑法第310條第1項,拆解分析法條文字,可以知道只要行為符合「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和「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就會成立誹謗罪,假如是用「散布文字、圖畫」方式誹謗,依照同一條文的第2項則是會導致刑罰的加重。法律上分析一個犯罪是否成立,會依照法條要件性質的不同,區分為法條描述外在上行為人做了怎樣的行為、發生了怎樣事情的「客觀構成要件」,與法條描述行為人內心中的想法如何的「主觀構成要件」來做討論。圖1怎樣會成立誹謗罪呢?資料來源:蔡文元/繪圖:Yen二、客觀構成要件(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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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不是「毀」謗喔)是一般人耳熟能詳的刑法罪名之一,不管是在日常生活或報章媒體中,都很常見到它。而在2023年6月份,憲法法庭作出了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針對誹謗罪做出了合憲的解釋,也引起了法律專業人士的討論。大法官在判決中再次宣示了「合理查證原則」的重要性,認為發表言論者在發表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與事實有關的事情時,必須要盡合理查證義務、可以合理相信所發表言論是真實的,就不會觸犯誹謗罪。而這樣的意旨與2000年所做成的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有什麼不同呢?誹謗罪經歷過2次大法官的審查仍然合憲,真的合理嗎...
問答
律師您好,近日在研究誹謗罪的案例,但看到很多網上的文章不只有「誹謗罪」,還有「毀謗罪」,有某幾個網站寫的是通用詞,但因看到您們2019年在FB上的貼文寫的是:毀謗,其實是錯誤的用法。因此想請問您,法條上寫的是「誹謗罪」,但是否與「毀謗」一詞通用呢?若不通用,請問差別在哪裡呢?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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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在刑法第310條,指有散布於公眾的目的,而陳述貶低他人名譽的事實。 註腳刑法第310條:「I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III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問答
有人長期習慣對身邊的人提起刑事告訴(例如詐欺、圖利)。如果案件經過地檢署、高檢署偵查,都作出不起訴處分,這位告訴人會違犯刑法上誹謗罪、誣告罪嗎?不知道實務有沒有這樣的案例。或是,告訴人認為身邊的人有犯罪可能,就有合法權利提起刑事告訴、上訴?要如何才防止習慣提起告訴的人妨害他人安寧的生活呢?
問答
我在111年10月27日因中古機車買賣的消費糾紛於嘉義市政府達成消息申訴案件之和解,我在一個月內把機車報廢;對方就給予我和解金6600,但沒想到111年11月18日向對方索取和解金。反而被毆打成傷導致大便失禁,我向對方提起惡意傷害、誣告還有誹謗。但因為我患有中度憂鬱症,對方在偵察庭堅持沒有這件事。而我提出的證據有嘉義市市政府的和解書、醫院的驗傷單、機車的報廢單,這樣惡意傷害還有其他告訴會成立的機率有多少?因為警察局的資料並未送完全;所以還要開第二次偵察庭來決定是否起訴。我想說自己是否應該提出精神鑑定報告;來證明自...
問答
單純上網分享工作經驗,沒有侮辱用詞也沒有辱罵,更沒有造謠,內容僅分享自己所遇到的經驗及前同事過去遭遇的情況,但手上沒有證據證明部分言論,僅有前同事的片面之詞,請問前公司若提告妨害名譽可成立嗎?
問答
請問C叫B偷錄B和A之間私下的對話,因A和B對話中有罵C敗類之類的話,在B將錄音檔給C後,C隨即向A提告,請問這樣A、B、C三人各自是否有涉及不法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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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網路發達,隨手一查就可以獲得許多資訊,因此,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與商譽,不論是餐廳、民宿、飯店或一般店家,都希望自己在網路上的評價可以越高越好,以吸引更多客源,但有時候,消費者確實會經歷一些不愉快的服務經驗,如果我們將這些負面感受或評價公開於網路上,導致店家業績下滑,甚至被網友群起撻伐、刷一顆星,會有什麼法律上責任嗎?以下分成刑事和民事兩個部分來說明。(見圖1)圖1刷一星負評會被告嗎?資料來源:楊舒婷/繪圖:Yen一、刑事上的妨害名譽罪(一)「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刑法的妨害名譽罪,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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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店家的商品或服務發表言論,可能觸法嗎?憲法第11條規定,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然而,人的言論自由並不是無限上綱、不受控管,仍然可以用法律加以限制。對於已經侵害私人名譽丶信用(商譽)及人格的言論,不受到言論自由保障,發表言論的人須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丶第310條(誹謗罪)丶第313條(妨害信用罪)等妨害名譽罪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在網路上的言論,無論是以留言丶星等點評;或拍攝影片表達商品使用心得或享受服務的感想,放到如Youtube等平臺上,都可能因不適當的言語,而觸犯公然侮辱罪丶誹謗罪丶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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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在網路上散布他人裸照,可能構成什麼犯罪?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一、妨害秘密罪性交過程一般而言屬於當事人不欲公開的隱私,且性器官亦屬身體隱私部位。A為供欣賞之用,而在沒有獲得B的同意擅自拍下性交裸照,A的行為屬於無故照相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已經觸犯了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的妨害秘密罪,可能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隨後,A上傳網路散布裸照,散布的行為則構成刑法第315條之2的加重妨害秘密罪,刑責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二、散布猥褻物品罪針對「猥褻」的...
問答
問題所詢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名譽罪章的誹謗罪、妨害信用罪問題,以下簡要回覆可能涉及到的法律爭議,此回答僅供參考及提供相關背景知識。若有具體需求,建議可盡快蒐證、尋求律師協助。誹謗罪是針對可以檢驗真偽的事實作具體評價,而且可能有未經查證或涉及私德,而足以傷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不過誹謗罪的重點在於一般的人格貶低,如果牽涉到商譽、服務品質,則有另外的問題。至於是否涉及公然侮辱罪,則要看具體的評價內容。題目所詢的「亂給評價不實言論」如果是涉及具體的事實,例如商品有毛邊瑕疵、產地標示不實等,而不只是涉及到單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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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警示⚠️為配合節目主題,內含部分不雅髒話,請聽眾斟酌收聽你有在網路世界中看過雙方互罵叫囂的吃瓜經驗嗎?或自己就曾是事件的當事人呢?網路使用越來越方便,能跨越時間空間的阻礙將各地人們串聯起來,但另一方面,網路帶給使用者的隱匿性,讓隔著螢幕敲打出來的文字,有時容易變得尖銳無情,各類論壇社群上,冷嘲熱諷、指責謾罵的言論常穿插在留言串中。每個人的言論自由與法律所規範的那條界線到底在哪裡呢?法律百科網站裡關於妨害名譽的內容一直都是很熱門的主題,我們也收到聽眾敲碗想了解群媒體上攻擊他人的文字,怎麼樣會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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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差別公然侮辱罪是處罰不具有對事實的評價,但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舉例來說,「你這個垃圾」、「賤人」、「幹✕✕」、「技術超廢菜逼八,長的又醜」之類的話,就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誹謗罪則是對某件事發表不合理且未查證、牽涉到具體事實的言論,而這種言論是可以確認真實或虛偽的。例如「剛剛那場某電競選手作弊開外掛」、「某人買盜版遊戲」等等。在遊戲聊天室或大廳裡罵人有差嗎?公然侮辱需要在「有別人可以看或聽到」的情況下,才會有一個人的名譽被貶低的情況,如果是關起門來罵、沒有別人知道,那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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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罪中「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差別公然侮辱罪是處罰不具有對事實的評價,但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舉例來說,「垃圾」、「賤人」、「幹✕✕」之類的話,就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誹謗罪則是對某件事發表沒有合理查證,又牽涉到具體事實的言論,而這種言論是可以確認真實或虛偽的。例如「剛剛那場某電競選手作弊開外掛」、「某人考試作弊」等等。在IG留言區罵人,或者是用私訊罵人,有差嗎?公然侮辱需要在「有別人可以看或聽到」的情況下,才會有一個人的名譽被貶低的情況,如果是關起門來罵而沒有別人知道,那就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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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剪輯不實影片,連同主角名片放上網路,會違法嗎?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個人資料保護法方面(見圖1)(一)名片與選舉過程發言錄影,是個人資訊,且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之行為皆屬蒐集名片上載有B之姓名、連絡方式、職業等其他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B之資料,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個人資料。B基於社交禮儀提供自己名片給A,A並未主動以徵信或是網站搜尋方式取得,但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理由,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蒐集行為。另外B選舉過程的發言錄影是B的社會活動,可以藉影片識別出B,也屬於個人...
問答
提問人您好:以下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法規做討論,此答案僅供參考。若您確實因此涉訟,具體發展需要以實際上有權機關的判斷為準。刑事部分由於提問中並沒有詳細說明時間點,在此先將已故者以A代稱、截圖批判者以B代稱,說明其中的法律問題:B在A還活著的時候,截圖批判A所涉及的罪名如果B在A還活著的時候截圖批判,這時因為A還活著,是一個享有名譽權的個人,所以B的行為如果足以侵害A的名譽,將可能涉及刑法上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罪。若B截圖後,是附加文字對A無端謾罵,例如「垃圾以後不得好死」、「厚顏無恥的畜生」等不涉及具體事實,但...
問答
提問人您好:由於您所提事實不明,例如該一星評論是僅單純給一星,未有任何評論,或者有一星評論與空泛謾罵之詞,又或者是有一星評論,並且涉及到具體事實,故僅就一星評論的可能問題,列出相關法律規定如下,僅供參考:指摘具體事實的妨害名譽罪有哪些?誹謗罪傳述足以貶低他人的言論,而且這個言論涉及可以檢驗真偽的事實,不是單純的辱罵或主觀評論,就可能涉及誹謗罪。原則上如果講的是事實,而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就不會被處罰。或者是為自己辯護、公務員因為職務而報告、對可受公評之事的評論、對政府或公眾集會的記述等理由,也不會...
問答
提問人您好:以下僅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的法律規範或實務見解,以及本站現有的參考資料,希望這些知識能幫助到您。首先要敘明的是,提問人提出來的問題可以拆分成以下兩個層次來判斷,同時即使動機是出於被同學說陽痿而感到生氣,後續散布醜照的行為依舊需要獨立判斷合法與否,而不是合法散布醜照的理由。被同學說陽痿,同學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雖然提問人的用語是「誣賴」,應該是想表達同學的說詞與您實際上的身體狀況不符。不過在法律上,同學的言論可能涉及到對於提問人個人身體狀況的不實陳述,而且可能會影響到提問人在同儕之間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