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主管的零售業者等,而且是利用網路的方式跟消費者交易的業者。業者應必須注意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可以違反這份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利用網路與零售業者交易前,可以注意交易契約有沒有符合這份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零售業者和消費者間,透過網路交易所約定的定型化契約,必須遵循這個經濟部所公布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反的部分會無效;而且已經公告為應記載的事項,即使零售業者沒有在契約中記載,這個事項仍然會構成契約的內容[1]。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6),《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註腳
詹森林(2022),《什麼是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的內容一律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