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換地點工作的關係,沒辦法繼續住在現在承租的房間,可是距離租約到期還有好一段時間,而且也不想跟房東討論提早結束租約,比較想把房間直接轉給其他人住。 請問我可以當二房東轉租嗎?還是說一定要先經過原本房東的同意才可以?
請參見法律百科文章:
轉租與分租是什麼意思?如果是不合法轉租,原本的出租人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什麼是轉租?什麼是分租?合法或違法轉租後,當事人之間可以請求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