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是否受侵害必須由法院認定
名譽是指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通常是指個人的人格或信用,在社會生活上所受到的尊重。名譽權是維護個人在社會上評價的權利,如果不法的行為使他人在社會上的評價遭到貶損,不論故意或過失,都會成立侵權行為;因此而感到痛苦的被害人,可以依法請求精神慰撫金。然而,名譽是不是被貶損,具體情節還必須需由法院個案認定。
不可以再請求法院判決要求加害人道歉
名譽權被侵害除了要求慰撫金,也可以要求用其他適當的方式回復名譽。過去有法院判決命加害人道歉的方式,無論是登報,或是在IG、FB、Dcard,甚至是LINE群組或是公司的官網上面道歉。
然而,2022年2月25日憲法法庭宣告,不可以再用法院判決命令被害人道歉的方法,認為這樣的方式侵害人民的言論、新聞、思想等自由,如果被害人希望回復名譽,可以改採取要求加害人付費刊登被害人勝訴的判決、澄清事實聲明等方式。這則憲法法庭判決後續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值得我們繼續關注。
延伸閱讀:
洪瑄憶(2022),《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