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情形是對方帳戶公開的情況,截圖對方貼文後PO文在自己版面批判其行為是公害,但對方已死亡,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
提問人您好: 以下就您的問題,列出相關法規做討論,此答案僅供參考。若您確實因此涉訟,具體發展需要以實際上有權機關的判斷為準。
刑事部分 由於提問中並沒有詳細說明時間點,在此先將已故者以A代稱、截圖批判者以B代稱,說明其中的法律問題:
B在A已經死亡之後,才截圖批判A 若A身故之後,B才從事截圖公然侮辱或誹謗的行為(2者差異請見前段說明),則因為A已經身故,而相關行為可能傷害到的是A的遺族對A的情感,所以會涉及到的是「侮辱/誹謗死者罪[2]」。 這時,A的配偶、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二親等內的姻親或家長(如岳父母、公婆)、家屬可以在知道B犯罪之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3]。
延伸閱讀: 蔡文元(2020),《什麼是公然侮辱罪?》。 蔡文元(2021),《什麼是誹謗罪?那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 洪瑄憶(2022),《個人或法人的名譽權受侵害,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法科!輕鬆點,《S3EP11︱一個幹字值多少?如何避免妨害名譽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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