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在職時向老闆總共借支了快五萬,後來我離職了到隔月要領上個月即為當月薪資時卻被老闆告知還欠他錢而全數扣光一毛錢都沒領到!請問這樣雇主是否已觸犯勞工法…而我是否能依法申訴雇主呢?
附帶一提,公司其實不能隨便借錢給任何人[4],包括員工,但是考量到員工與公司的依存關係,公司可以例外用預支、借支薪資的方式借錢給員工,並約定從員工的薪資中扣除借款金額[5]。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老闆沒有全額給付工資是否違法,會依實際個案而不同。 勞資爭議問題,建議您可以撥打勞動部的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這個專線的優點是同時結合了諮詢及申訴的服務。如果對於自己的勞動權益是否受到受損害還不是很清楚,或不知道老闆的作法是否合乎法規,救可以先撥打這支專線諮詢。 勞資爭議諮詢、申訴的資訊,可以進一步參考法律百科文章:侯嘉偉(2022),《勞工申訴可以保密嗎?——勞資爭議的各種申訴管道》。
延伸閱讀: 黃蓮瑛、温晴方(2020),《公司可以借錢給員工嗎?——公司出借資金應該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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