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林希庭(認證法律人) 2021-05-28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訴訟救助

如果當事人經濟有困難,沒有能力支出訴訟費用,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院裁定否准予訴訟救助。
獲得訴訟救助後,提起訴訟的人可以暫免繳納裁判費、執行費、證人日費旅費、鑑定費、政府規費等,但是如果最後敗訴,就必須補繳。

延伸閱讀:
1. 蘇國欽(2021),《沒錢打官司怎麼辦?淺談民事訴訟救助制度》。
2. 法律百科問答(2021),《訴訟救助可以一次用在家事跟民事案件嗎?》。
3. 法律百科範本(2020),《民事聲請訴訟救助狀》。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