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為「違建」,指沒有取得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使用執照[1]就擅自興建、使用的建築物[2],違建有遭政府拆除的風險[3]。
常見的違建類型有: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夾層屋(也稱樓中樓)、防火巷擴建等。
延伸閱讀:
1. 黃蓮瑛、張祐寧(2020),《買賣違章建築,除了買方無法成為所有權人外,如果之後違建遭拆除,法律風險由誰承擔?》。
2. 黃郁真(2020),《公寓大廈的頂樓平台和樓梯間屬於誰?頂樓住戶違法加蓋並在樓梯間設鐵門限制出入,該怎麼辦?》。
3. 余青慧(2021),《房客違反建築法(如違章),房東會因此被處罰嗎?房東該怎麼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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