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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強制規定嗎?
如果夫妻是兩願離婚,離婚協議書上自行約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是否就不一定要依照民法剩餘財產分配規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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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家教的時候,通常家長會限定女生
先說明「民法契約自由」原則,是指在不超過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範圍內,讓當事人自由約定契約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有強制規定,雇主招募時不能因為求職者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例外情形:如果雇主希望限定招募男性或女性,必須是「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舉例來說:SPA舒壓按摩師、女性專用品商店。徵家教明定限女性,是否違反前面提到的法令?因兩部法令是規範有僱傭關係的情形。必須先看家長和家教老師間是否有「僱傭關係」。如果家長特別重視老師的個人特質、能力,對老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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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繼承遺產中的部分遺產
本案涉及的爭議是,「繼承人間意定遺產之分配比例是否有效?」的問題。一、繼承的方式︰(一)法定限定繼承 v.s拋棄繼承︰在現行制度下,繼承與否及其方式,僅有兩種選擇。法定限定繼承,指得是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一切權利與義務,並以所得遺產清償其所繼承之債務;拋棄繼承,則指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不承受任何被繼承人之權利與義務。(二)由此來看,論繼承之有無,僅有〇或一的區別。此外,繼承法的規定屬於強制規定,不容當事人意定排除法律的適用,也就是說,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不能選擇第三種繼承之方法,例如修法前之無限繼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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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是否加入工會
我剛退休,公司續簽聘。退休前有加入,公司人事說明,我需要重新加入工會,但工會功能不彰,所以目前我不願加入工會。是否工會法有強制規定一定要加入。我們公司之前工會是規定,退休人員不能再入工會,後來有退休人員提案,後來通過一週內需加入。所以目前我是傾向不加入。是否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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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提出告訴?常聽到的「保留法律追訴權」就是指暫緩告訴嗎?
誰可以提出告訴?有權利向偵查機關提出告訴的人,只有1.犯罪被害人、2.犯罪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及3.被害人的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僅限被害人死亡時)。常聽到的「保留法律追訴權」就是指暫緩告訴嗎?請大家注意,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是正確法律用語喔。追訴犯罪的權力專屬於檢察官,而且犯罪除了與被害人有關以外,也同時會涉及公眾利益,法律不會允許被害人自己決定要不要暫時或永遠保留不追訴。至於如果涉及的是告訴乃論的罪,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這個期間屬於法律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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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可年利息30%,保管質押物也可以收費,這樣跟民法16%利息上限不同規定,有什麼特別原因嗎?
當舖借錢給一般民眾,除了會要求借款人拿物品質押,還可以要求最高年利率30%,另外還有倉棧費5%(以上看到當鋪法規定),希望可以討論下面問題:1當舖法最高年息30%比民法規定16%更高,這樣立法有特殊原因嗎?2倉棧費5%在當舖法中只規定上限數額,沒有規定收取的頻率,請問實務是如何認定『可以收取的倉棧費』。如果每個月都可以收取一次5%,那累積到一年就是60%,超過利息上限30%,這樣好像不太合理。
問答
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連續工作4小時休息30分鐘」,我的公司是下午連續5小時但中間有15分鐘休息,是否合法?
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我是坐辦公室的工作,有幾個問題想請教:1.我的公司上班時間是9~12,13~18,其中16點會放音樂一起休息15分鐘。請問這15分鐘是否就打破了「連續工作4小時」的連續性,因此可以再繼續「連續工作4小時」?如果可以,那是不是「9-12,休息15分鐘,12:15-15,休息15分鐘,15:15-18,休息15分鐘,18:15-21」只要總計不超過12小時(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堆定的每日最高工時)也可以?無...
問答
學生獎懲實施規定之警告換算疑慮
該校學⽣獎懲實施規定第10條規定:「獎懲換算基準為⼤功1次等於⼩功3次等於嘉獎9次;⼤過1次等於⼩過3次等於警告9次。」其實行上為:「27次警告換算為9次小過,又換算為3次大過。」此時又根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範之假別,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規定執行,故如果學生滿27次警告則會被換算為3次大過而不能畢業,想問這種執行辦法會不會有違法之虞?(比例原則等等)
問答
按照勞基法規定提出離職預告,公司確說違反公司離職規定要罰錢並簽切結書,請問是否違法?
本人於保全公司任職2個月想離職,按勞基法規定未滿3個月免離職預告,不過我還是提前一星期提出,公司要求回公司填寫離職單,填寫時公司告知因為違反公司規定的離職預告要提前20天,所以要扣薪5000且要求簽切結書,請問是否合法有無效力?
問答
白紙黑字的約定會優先於法律規定嗎?
私人之間的約定(白紙黑字)會優先於法律規定嗎?AB離婚,婚前無協議,按規定共有財產的部分是夫妻各半。但若離婚時,A寫下約定只要求帶走車子、10萬,即使婚後的房子原是登記A的名字,兩人共有財產還有100萬,未來若上法院,房子(A未過戶給B)及100萬都屬於B嗎?私人約定沒有公證也有法律效力?
問答
提離職後主管告知需強制休完所剩的補休,這樣是合法的嗎?
近期提離職後遇到下述三個問題:1.員工告知主管請假用補休方式請,主管卻自己用該同仁特休幫忙請假,且未告知。2.公司事假規定請假最小基數為10分鐘,告知主管後主管未經同意又隨意用特休方式幫忙請了一個小時。3.提離職後,主管卻告知公司強制要我休完所剩的補休。請問以上三點是合法的嗎?我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問答
現行內政部身分證性別變更相關規定是否有違憲疑慮?
您好,現行身分證之性別判定標準以個人的第一性徵為準,並且規定除非完成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才可以變更身分證上的性別。然而跨性別者的性別表達與其身分證上並不相同,目前台灣在各方面(工作,甚至是法律規定)等的性別判定以身分證性別為主,會讓人家根據證件一眼看出你是跨性別從而受到嚴重的歧視。行政院的行政命令,是否有侵害人民基本人權(性別表達的自由)?如是,於法庭具體如何主張?
問答
公司可以強制員工於體檢之後再次去做異常檢驗,並回報結果嗎?
公司在舉辦健康檢查之後針對身體健康數值不好的同仁強制要求自費再檢驗與做門診諮詢,並發下切結書要求員工簽名同意公司的做法並且提供再檢驗報告的數據資料與門診諮詢的結果給公司追蹤。雖然知道公司是好心關心員工的身體健康,但是想請問公司這樣要求員工提供猶如個人隱私的檢驗報告與醫生諮詢結果的做法是合法的嗎?如果公司強制要求員工去做檢驗那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請一部份的檢驗費用呢?
問答
行車糾紛被告強制罪
如果行車遭挑釁,攔下對方報警(算追車追到巷子他自己往旁邊靠),我報警後對方強制要離開,我用肉身擋住車前面,請問對方告我強制罪是否合理?
問答
行政程序法117條,法定救濟期間過後的規定
行政程序法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中關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的規定有看到資料說此屬贅文、立法錯誤,因為行政機關就算在救濟期間過後之前依然能依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但問過一名資深的法學老師後,他很驚訝竟有此說法,僅說舉重明輕的關係,此條文才未特別規定未過救濟期間前的職權撤銷,請問哪種說法比較有道理呢?
問答
什麼時候開始繼承?繼承人的範圍、順序,以及繼承遺產的比例與最低限度,民法分別是怎麼規定?
家中長輩過世後,需要處理遺產。請問:1.什麼時候開始繼承?2.誰有繼承資格?3.誰是法定繼承人?怎麼決定實際上由誰繼承?4.民法有沒有規定遺產分給不同繼承人的比例?5.民法有沒有規定繼承人應該最少可以繼承遺產的比例?
問答
強制罪是否適用於移動他人機車
機車平常停放舊公寓底下門口,範圍會橫跨至1樓住戶門口,在停放前已有與1樓住戶打過招呼,但後續這幾天發現有其他人佔了原本停車位置,我就將此車挪移至旁邊,但被挪移車主報警,警察跟我說我犯了強制罪,請問這是符合強制罪嗎?
問答
房東規定若帶人回租屋處夜宿,一天需加一千塊租金,這樣是合法的嗎?
朋友的租屋處是分租套房類型。房東有規定不能帶外人過夜,若發現一天需加一千塊租金,並在鐵門出入處加裝監視器。請問1.若房東有在契約中特別規定「若帶外人過夜,需額外加收費用」這樣算是合理的定型化契約嗎?若否,房客可以以什麼理由與房東抗議?2.房東可以透過查看監視器,關切我的生活習慣嗎?(ex.帶朋友回家夜宿,因房東調閱監視器,打電話給我確認是否有人過夜)
問答
勞動基準法有規定預告期間,勞動契約中還可以約定不同的預告期間嗎?
勞動基準法是對勞工最低限度的保障。勞動基準法第15、16條有規定預告期間,那在勞動契約中還可以約定不同的預告期間嗎?如果約定期間比法律規定長,會有效嗎?如果約定期間較短會不一樣嗎?
問答
加班強制補休
我是一家餐廳的員工,今年9月初的時候,老闆說為了員工照顧家庭,讓員工們多多陪伴家人,所以提出了「終結加班」的口號,並說以後沒有「加班費」的事情,只有「加班補休」和「欠班補班」兩個選項,所以9月份有加班的人員,變成10月份我補休兩天,有些人補到1~2天,可是呢,因為人力實在調不出來,10月份班表又要求所有廚師們和一些幹部,強制一天上9小時的班,後來與老闆的電話溝通後,詢問這樣是否合法?老闆說:「因為我們是餐飲業,工時本來就和別人不一樣,已經和本地的勞工局報備過這個情況,所以是沒問題.......」等等的我說上班8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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