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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勞工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凡基於私法契約而成立勞動關係,依雇主指示提供勞務並獲取報酬之人,即謂之勞工。勞工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徵是「從屬性」,學理上有三大從屬性,亦即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及組織從屬性,相對地雇主對於勞工則有勞務請求權、指示命令權及懲戒權。舉例來說,小英和一間清潔公司簽了名義上寫著「承攬契約」的契約,工作內容是到公司的客戶處打掃,按件計酬。但是,小英必須到公司指定之地點工作,要穿著公司的制服,不然會扣錢,要簽到及簽退,遲到、早退需要補時數而且會扣錢,無故不到也要賠錢,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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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是指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成立,含有勞方及資方代表的組織。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藉由勞資雙方以相同人數代表定期舉辦會議,以報告及提案討論的方式,充分進行溝通後獲得多數代表同意並執行。雙方透過勞資會議,告知對方訴求,進而達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資爭議於未然等結果。註腳勞動基準法第83條:「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訂定,並報行政院核定。」內容詳參: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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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回復原狀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可以區分成「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回復原狀」和「民事訴訟程序的回復原狀」兩個解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指負賠償責任的人,原則上是以回復原狀作為賠償的方法,也就是要回復到損害發生前的原狀;例外才可以金錢賠償。例如:A駕車不慎與B的汽車發生碰撞,並因而造成B的汽車車燈毀損,A應先將B受損的車燈修復,回復汽車損害前的原狀,作為賠償方法。 民事訴訟程序當事人如果沒有在法律所規定的期間提起上訴、抗告或再審之訴等,原則上就不可以再提出。但如果是因為發生水災、震災、風災等天災,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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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國定假日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國定假日,又稱為法定休假,是指法律規定要放假的節日,例如:小年夜、除夕、初一至初三、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以及各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要放假的日子,例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定的選舉罷免投票日、公民投票日。 延伸閱讀:1.湯官翰(2022),《一般公司企業可以直接適用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嗎?》。2.林大鈞(2022),《在不同類型的假日出勤,如何分別計算工資?》。註腳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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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定型化契約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按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9款規定,定型化契約是「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全部或一部而訂立之契約。」現代社會消費交易大量,多半不採傳統雙方個別一對一討論契約細節的交易模式。企業經營者為了節省成本、增加效率,會事先擬定契約交易條款的範本,以此範本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定契約。這樣的範本契約,就是定型化契約。定型化契約容易使消費者不理解或無法深究其內容,進而陷於契約不平等條款當中,因此消費者保護法特別對定型化契約有所規範,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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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託是一種有名契約,指一方當事人把物品交給他方,讓他方代為保管的契約。交付物品的一方,法律上稱為「寄託人」;保管物品的一方,法律上稱為「受寄人」。寄託契約並不一定有報酬,受寄人也可能是無償代為保管。但是否收取報酬,會影響受寄人在法律上應盡的注意義務,有收取報酬的受寄人,須負「抽象輕過失」責任;若沒收取報酬,只要負「具體輕過失」責任。註腳民法第589條第1項:「稱寄託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他方允為保管之契約。」民法第589條第2項:「受寄人除契約另有訂定或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保管者外,不得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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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保」情節幾乎是台灣8點檔連續劇裡面,檔檔上演的人生悲劇套餐之一。但很無奈的,這正是目前臺灣資本主義社會裡面最寫實的鏡頭。觀察目前借貸實務,保證行為是債務人補足自身債信條件最為普遍的方式之一。一、什麼是保證?一般常見的借據、借條,雖然將債權人、債務人、保證人都寫在同一份文件上,但實際上包含兩種不同的契約關係,分別是借貸契約與保證契約。借貸契約是由債務人與債權人所簽訂;保證契約則是存在於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換句話說,保證人是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契約而非「債務人」(圖1)。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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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的營業人。註腳財政部賦稅署台財稅第7526254號函(1986/7/12):「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第3項:「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本法稱小規模營業人,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業人。」
問答
針對兩個問題簡要說明如下:一、正常工作時間與延長工作時間的確認(一)正常工作時間,指的是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在雇主的設施內或雇主指定的場所提供勞務或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原則上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二)但是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提供勞務,指的就是勞動法令所稱的延長工作時間,同時加班必須時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或者勞工個人同意,其餘內容可參照百科文章 《工時是什麼?商店營業前準備、待命及值班時間、上班前的早會屬於工時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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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請外籍勞工,依照就業服務法,有兩種方式:透過仲介或是直接聘僱。(見圖1)圖1聘請外籍勞工要注意!資料來源:余靜玟、楊志凱/繪圖:Yen一、透過仲介聘請外籍勞工依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即仲介公司)得經營人力仲介業務。同法第6條第3項第6款規定,仲介公司的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掌理。雇主可以委任政府立案的合法仲介,協助處理聘僱外籍勞工的相關事項。仲介的收費標準,依照勞動部所訂定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
問答
在此簡單回應您的提問。本文認為您可以將該作品納入作品集中,且可以表明作者身分而不會違反契約約定︰契約中約定1.成果歸公司所有2.不得主張作者身分,此兩項要求(尤其是第二項的意義)可解釋為維護公司的營業利益,因此,在不涉及營業利益的範圍內,例如對外進行求職所需,並不是該契約所要去規制的範圍,而且就算以此進行規制,本文也認為不合理。故作者在求職信中收錄曾經的作品,並表示為作者,並不違反系爭契約的內容。※然而,公司可能會認為作者違反契約之約定提起告訴,此時便會討論到「此契約是否違反公序良俗?」。本文認為,...
問答
「108年開始,老公寓加裝電梯補助門檻放寬,且上限提高」已經有相關規定了內政部部務會報於2018年11月通過「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放寬5層以下公寓大廈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門檻,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或應有部分逾2/3同意。另,內政部於2018年10月1日也已訂定發布「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申請補助作業要點」,自明(2019)年起,每案最高補助金額將由116萬元提高至216萬元,以加速推動無障礙住宅。因此,「108年開始,老公寓加裝電梯補助門檻放寬,且上限提高」這個消息是真的,現行有效的規定就是「無障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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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類的產製、銷售、標示及促銷皆受菸酒管理法的拘束(一)菸酒管理法第1條規定就有提到「為健全菸酒管理」。因此,對酒類的產製、銷售、產品標示及促銷,菸酒管理法皆定有相關規範。(二)至於哪種類型的「酒」才會受到菸酒管理法的規範呢?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就是酒精含量超過容量0.5%的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這類飲料的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因此如果符合規定,無論是啤酒、水果酒、蒸餾酒(例如白蘭地、威士忌)或料理酒等,都會受到菸酒管理法的拘束。二、酒類廣告、促銷必須加註警語為避免刺激過量或不當...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希望自己未來意思能力喪失時,可以由特定人擔任他的監護人時,需要這個範本。意定監護契約訂定、公證後,當本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聲請人要聲請監護宣告時,可以提出意定監護契約,並參考「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有意定監護契約時)」。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來自法務部(2019),《意定監護契約參考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pdf)請點我。註腳民法第1113條之2第1項:「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被聲請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法院可以依聲請人的聲請,對他做監護宣告;幫他選任監護人及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受監護宣告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需要此範本。如果本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已經預先訂定意定監護契約,聲請監護宣告時,請另外參考「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有意定監護契約時)」。家事聲請狀...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開公司(公司設立登記)的人,在決定公司名稱前可以參考。公司設立登記時,要向經濟部申請預查公司名稱,而依照公司法等相關規定,有些名稱不會被核准,例如和其他公司或有限合夥同一名稱、沒有使用我國文字,或使用外國國名等。因此,決定公司名稱前可以一併參考本一覽表。範本的來源不宜(不得)使用之公司名稱或商號名稱一覽表的範本,來自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2018),《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預查參考資料》,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公司法第6條:「公司非在中央主管...
問答
答案是:目前只要是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或數位媒體等出版品與網路資源,出版的人就有義務要把出版品送存給:國家圖書館與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如果出版的人在發行出版品之後,經過國家圖書館通知在一定期限內寄送卻還是不寄存給國家圖書館的話,出版人還可能會面臨出版品定價10倍的罰鍰,以及連續處罰到寄送為止。相關規定,說明如下:法律層次的依據:圖書館法出版人送存出版品義務的法律依據,是圖書館法的第15條、第2條與第18條,請感興趣的讀者詳細閱讀條文文字。國家圖書館自己行政規則:國家圖書館全國出版品送存要點除...
問答
原則上,只要是勞動基準法第3條的事業,所僱用的人員都是勞工。但有些產業由於「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較為特殊,只要經勞動部指定,就可以不必使受僱人適用勞動基準法,此時就不能被稱為是勞工。保險業務員大法官曾於釋字第740號解釋表示過見解,雖然沒有給出統一的結論,但是仍提供了一個具體的標準,認為應該視保險業務員「可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的方式」,以及「是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為判斷。若是工作時間彈性、無底薪、無業績要求,則因為業務員和保險公司的「從屬性」較低(指揮監督的關係薄弱),就不能認為是勞...
問答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您享有俗稱「7日鑑賞期」的權利,因此只要在7日內將商品退還,並依照消保法第19條之2或民法第259條請求退還貨款,即使對方主張「賣得很便宜」,您在法律上仍是站得住腳的。但必須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賣家並不是消保法所規定的企業經營者,只是偶然出售物品的一般民眾,並不適用消保法的規定,您無法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向對方表示解除契約。延伸閱讀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什麼是七日鑑賞期?哪些例外情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註腳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I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
問答
主辦單位須負何種責任?演唱會門票退票,在法律上應屬於「解除買賣契約」的情形,則主辦單位依照民法第259條第2款,負有「加計利息並退還款項」的責任。至於,因為雙方間沒有約定好要「何時」退款,而且如果沒有以存證信函催告主辦單位返還,可能無法額外主張遲延責任。要用什麼方法快速取得退款?比較簡便的方法,就是以主辦單位為相對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於法院許可核發後,再持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本回答僅供參考,由於涉及個案,建議仍向專業律師求助。註腳民法第259條第2款:「契約解除時,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