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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區 - Podcast
S4EP03︱少年吔,安啦!年紀輕犯錯就沒事?一起深入認識少事法
聽這集節目歡迎佐以下推薦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少年吔,安啦!》、《發條橘子》、《母子情劫》、《飛行少年》今年金馬奇幻影展即將在4月8號陸續上映多部好片,包含臺灣黑幫電影經典《少年吔,安啦!》。內容描繪正值年輕氣盛的兩位少年流連於卡拉OK與撞球間,打架吸毒是家常便飯,「小混混」是他們在人們眼中的樣貌。兩人原本無所事事的生活因為兩把手槍,一步步深陷盤根錯節的幫派惡鬥中。從電影中可以窺見那些現實中少年暴力與街頭犯罪的問題。在臺灣,12到18歲的少年做了壞事、或者是有偏差行為的時候,就會進入少年事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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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真正溯及既往」與「不真正溯及既往」?--行政法
「不溯及既往原則」源自信賴保護原則,指為了確保人民對於法律的信賴,相信法律能夠對其權益有所保障,不能夠用行為發生後所制定的法律,去規範已經發生過的行為。一般來說,除了法律修正後對人民有利、舊有法律本來就違反憲法規範或涉及保護重大公益等,法律的制定(適用)多採不溯及既往原則。本文說明的溯及既往原則,是避免國家因法律規範的新創、修正,造成人民期待的利益受到損害,是專屬於行政法適用範圍。行政法上的不溯及既往原則,涉及國家法律變更對個人造成的影響,在適用上依行為結束時點是否在法規生效前,區分為「真正溯及...
問答
個資法的應告知事項是什麼?我被告知之後一定要同意嗎?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是什麼?「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是為了保障我們的隱私權等權益,內容主要是蒐集者要告知我們特定事實,例如想蒐集我們的個人資料(下稱「個資」)的人是誰、為什麼要蒐集、要如何利用、要用多久等等。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裡規定,對方必須先清楚告知法律要求的特定事項,我們詳細閱讀、了解之後,再決定是不是要同意。我被銀行告知之後,一定要同意嗎?我被銀行告知之後,不是一定要同意。但不同意提供的話,對方也要告訴我們會對我們的權益造成什麼影響,例如對方可能會婉謝我們的申請、或無法提供相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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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EP13︱親密關係變質後,那些噤聲的家暴事件──家暴法與面臨的難題
插播:本季最終回記得聽到最後呦~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的事件再度引起社會對家庭暴力的關注與討論。在事件爆發不久前,衛福部發布了最新的《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調查計畫》,調查顯示在過去一年裡,18到74歲的婦女約每13人就有1人曾經遭受親密關係暴力,其中僅有61.4%的受害者會尋求協助,而影響受害者是否對外求援的因素複雜,包含社會與親友間的輿論壓力、受到施暴者的威脅束縛,或未意識到自己正身處在不當的家庭暴力關係中。哪些關係算是在家暴的對象,同住的親戚間是嗎?未同居的同性伴侶呢?除了肢體上的暴力,有什...
問答
什麼情況下政府機關可以蒐集人民個資?蒐集到的個資之後可以拿來做其他運用嗎?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要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的話,一定要是為了某個特定的目的(不能只籠統說為了公益這個目的),而且必須是因為以下三種原因之一:1.還在執行法定職務的必要範圍內、2.經過當事人的書面同意,或是3.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原則上,公務機關只能在執行法定職務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而且還必須是在原本蒐集時所說的的特定目地內。如果公務機關要在當初所說的目的以外使用個人資料的話,就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的規定;詳細請見本站韓瑋倫(2019),《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公務機關,是怎麼規範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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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濃於水——論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違背義務遺棄罪
父母將子女扶養至長大成人後,再由子女照顧年邁的父母,予以回報。這樣的人倫秩序看似天經地義,在法律上也對於父母子女間的扶養義務有明文規定,實際上卻時常有人倫悲劇發生,像是:父母棄養年幼的子女、子女不給予年邁父母經濟支援等。這些情形可能都涉及刑法上「遺棄罪」的刑事責任,以下將簡單介紹遺棄罪的概念以及相關的法律適用:一、遺棄的意義(見圖1)圖1什麼是遺棄罪?資料來源:黃博聖/繪圖:Yen刑法上的遺棄罪分為二種:刑法第293條的「無義務遺棄罪」、刑法第294條的「違背義務遺棄罪」。當一個人沒有自行維持生存的能力(例...
問答
在速食業打工,離職後3個月,寒假再次打工,是否可以不需體檢,因為體檢資料才半年而以。
先簡答:可以不必再實施體檢。新進勞工證明提交的體檢報告符合以下3個原則,可以不必再實施體檢:檢查項目: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附表八的檢查項目(請見註2連結中的附表八「一般體格檢查、健康檢查項目表」)。檢查期限: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的期限。年滿65歲,提交的體檢報告需在1年內。40歲以上,未滿65歲,提交的體檢報告需在3年內。未滿40歲,提交的體檢報告需在5年內。檢查機構:於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執行的檢查(認可的醫療機構名單可直接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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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特徵與效果是什麼?什麼是自己代理?
一般來說,提到「代理」,多數人會直接聯想到代理商,而覺得與自己無關,但其實代理經常發生在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只是沒有察覺。舉例來說,有一天,業務員拿著某大公司名片,要來與您簽署經銷合約,你敢簽署嗎?以上情境牽涉到代理行為是否成立,也是最容易發生法律糾紛之處,所以不可不慎,接下來就讓我帶你一步步認識代理。一、代理行為,注重以誰的名義進行生活中為了各種需要,我們需要有代理人。代理發生的原因,一般是基於一定的契約而發生,例如公司僱用員工,代表公司與你討論合約簽署事宜,而這也就是所謂的意定代理。原則上,...
範本
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因為犯罪而權益受有損害的人,如果有以下4種身分之一,會需要這個範本: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死亡,被害人的遺屬。被害人本人因為犯罪行為受害而身受重傷,被害人本人。被害人遭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第1款第2目所規定的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本人。在臺灣設有戶籍的我國國民,於境外因他人故意犯罪行為而死亡,被害人的遺屬。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的人,可以在網路上下載書面文件填寫後,向犯罪發生地的地方檢察署設立的「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申請,如對詳細流程有疑問,也可請求各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
問答
[家庭暴力] 行為、言語促成精神上傷害的家暴, 應該如何尋求法律的幫助?
遇到家庭暴力,可以直接撥打110或113專線,也可以到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建置的「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頁進行線上通報。被害人自己也可以填寫「暫時保護令聲請狀」或「通常保護令聲請狀」,向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加害人)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聲請,保護自己的安全與權益。 延伸閱讀:謝宜霓(2019),《113專線的作用?家庭暴力受害者有哪些求助管道?》。註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家庭暴力防治法16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
問答
在社群網站上貼判決書,為什麼會違反個資法?
司法院網站公開判決書,與人民揭露判決書這兩種行為,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評價並不相同。這牽涉到該筆個資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所規範的「特種個人資料」。所謂的「特種個人資料」,就是「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的個人資料」;而這之外的其他個人資料則屬於一般的個人資料。如果是特種個人資料的話,原則禁止蒐集、處理、利用;但如果是其他的資料,則可以在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承上,法院公告的判決結果,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但書第3款的「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但並非人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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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片算「個人資料」嗎?未經同意,將他人名片與影射對方違法的影片放到網路上,涉及什麼犯罪?
圖1剪輯不實影片,連同主角名片放上網路,會違法嗎?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個人資料保護法方面(見圖1)(一)名片與選舉過程發言錄影,是個人資訊,且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之行為皆屬蒐集名片上載有B之姓名、連絡方式、職業等其他足以直接或間接識別B之資料,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個人資料。B基於社交禮儀提供自己名片給A,A並未主動以徵信或是網站搜尋方式取得,但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理由,仍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蒐集行為。另外B選舉過程的發言錄影是B的社會活動,可以藉影片識別出B,也屬於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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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真的有毒樹果實理論嗎?(上)──毒樹果實理論在處理什麼問題?
一、違法取證的基本概念(一)違法取證可能導致證據不能使用實施刑事訴訟程序的主體(例如警察、調查局人員、檢察官等等),在進行刑事訴訟流程的時候(例如逮捕犯人、實施臨檢、違反搜索等等),如果做出違背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手段,他們所蒐集來的證據應該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檢驗,讓這些證據不能夠在法庭上被使用。(二)案例分析自白,顧名思義,就是由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從自己口中說出來的話,自白在刑事訴追的流程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常常被當作是審判的關鍵性證據。而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於這些「話」,能不能作為法官判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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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著作權(四)──必須具有原創性
要成為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學理及法院裁判見解,須具備以下必要條件,少了一個,就無法取得著作權,建議大家把這系列文章看完。在這篇要跟讀者說明「原創性」這一必要條件。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除須為人類精神力作用下,具備相當表達形式的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創作外,更重要的是應具備學理上所要求的「原創性」,否則並沒有加以保護的必要。在判斷「原創性」上,法院陸續發展出更細緻的標準,除了「原始性」,還要有「創作性」。一、原始性所稱「原創性」,早期法院實務見解曾採狹義解釋,即認為...
問答
網路購物退款的跨行手續費,應由誰負擔?
依現行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只規定了消費者無須負擔退貨運費,並沒有明確規定原訂單「寄出之運費」或「跨行手續費」是否應由消費者負擔。關於「寄出之運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認為:如果消費者僅退部分商品,代表消費者仍有向業者購買商品,此買賣契約仍成立,業者向消費者收取「寄出運費」尚算合理;但若消費者將商品全數退貨,代表契約已不存在,業者不應該向消費者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按照相同邏輯,「跨行手續費」似乎也應該比照辦理,由...
問答
個資法常提到的「特定目的」,是什麼意思?
個資法之所以要求要有「特定目的」,是避免個人資料遭到任意使用,是維護個人資料的方法。而在實際情況中該如何說明特定目的,可以參考法務部發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裡所列出的特定目的項目及代號,但請留意,如果在其中找不到可以相對應的特定目的,那麼就應該文字方式詳細說明業務活動的內容。 更詳細的說明、舉例,請見本站:韓瑋倫(2019),《什麼是利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與「必要範圍」?》。註腳全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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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公布他人的個人資料違法嗎?
一、「個人資料」的範圍隨著科技發展及人權意識興起,人們也越來越重視個資保護,而所謂的「個資」外洩,當中的個資到底指什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列舉了十幾種資料,認為個人資料包含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特徵等,只要可以識別出是特定個人的資料,都包括在內。二、一般人利用個人資料,原則上必須符合當初蒐集的特定目的,並且在必要範圍內;除非例外符合一定的情形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本文,非公務機關應在「蒐集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法條的非公務機關,是指「不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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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EP04︱【18+】上車聽法律!成人影片與成人網站的法律議題有哪些?
號稱亞洲最大成人平臺的SWAG創立至今爭議不斷,從網站內容到宣傳手法,一舉一動都是社會注目的焦點,遊走在滿足感官刺激與違反法律規範的灰色地帶。2021年4月警方以「需調整審查機制與使用者註冊流程以符合臺灣法規」的原因向SWAG進行查緝,讓網站一度關閉,在老司機哀鴻遍野之餘,也引發許多關於成人影片在臺灣限制與發展的討論。A片是在法律上算是猥褻物品嗎?A片有沒有被著作權保護呢?拍攝A片與性交易之間的關係又是什麼呢?在臺灣到底能不能拍A片?成人平臺真的有違法嗎?這集我們開啟深夜話題,聊聊關於A片這件事,也會分享我們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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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表演的主辦單位臨時更換表演者,消費者可以退票嗎?票券遺失的話還能入場嗎?
圖1關於「現場演出、公開售票」的藝文票券常見問題資料來源:王綱/繪圖:Yen一、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要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見圖1)針對現場演出且對外公開售票的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的藝文表演活動,例如演唱會、音樂劇等(不含電影票),目前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訂有「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因此相關活動的票券定型化契約,就必須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如果業者訂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時,牴觸的部分無效;如果沒有將「應記載...
問答
網路上搜索別人會犯罪嗎?人肉搜索有什麼法律問題?
關於公布人肉搜索結果,所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其他法律責任,請見本站文章:在網路肉搜別人並公布資料,可能會有什麼個人資料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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