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賦予的相關責任時,受僱者向主管機關申訴時會需要此申訴書。 例如當受僱者請生理假[1],但雇主卻拒絕的時候,受僱者就可以向主管機關進行申訴[2]。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書 ,來自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n.d.),《46、臺北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案》,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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