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老闆自己沒有成立公司行號,所以就無法保公司嗎?反而是幫正職員工投保勞健保在職業工會,這樣也可以嗎? 2.前陣子前老闆僱用七位員工,老闆只幫三位正職保勞健保,沒有幫四位工讀生保勞健保,只因他說工讀生沒有福利,而工讀生只能自掏腰包自己去工會保勞健保,這樣老闆是不是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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