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費、勞退是雇主全部負擔嗎?雇主能從勞工的薪資中預扣嗎?


文:陳琦姸(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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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職第一天就要有的5種保險保障

雖然我們常說勞健保,但其實法律強制雇主要幫勞工投保的,不只勞保和健保,總共有以下5種(詳表1):

  1. 勞工保險(勞保)
  2. 就業保險(就保)
  3. 職業災害保險(災保)
  4.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
  5. 勞工退休金(勞退)

只要是僱用5人以上的雇主,不論是正職員工或兼職工讀生,勞工在到職的第一天就要投保勞保[1];如果雇主僱用的勞工人數未滿5人,即使只有1位員工,在勞工到職的第一天,勞工也要有就保[2]、災保[3]、健保[4],並提撥勞退至勞工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5]。勞工因為雇主沒有投保或足額投保勞保、就保所受到損失(例如沒有投保就保導致被資遣時無法請領失業給付[6]),可以請求雇主賠償[7];勞退的部分也可以請求雇主提繳回勞退專戶[8]

表1:雇主必須替勞工投保的項目、投保單位規模及保費分擔
投保項目 勞工人數 勞工是否要分擔保費、比例
勞工保險 5 V,20%
就業保險 1 V,20%
職災保險 1 X,全部老闆負擔
健康保險 1 V,30%
勞工退休金 1

勞工可自願提繳,不強制

(老闆則強制提繳,至少6%)

作者自製
 

因此,如果老闆跟應徵者或員工說,公司只有3人,可以不用幫員工投保,員工要自己去工會投保,這個說法事實上是錯的!依法老闆還是必須幫員工投保就保、災保、健保,並提撥勞退,只有勞保這個項目確實沒有強制老闆要幫勞工投保。

二、保費由誰負擔?

既然無論公司規模大小,都有投保保險、提撥勞退制度的要求,那接下來就要討論保費的問題。

(一)保費怎麼算?

首先,要繳多少保費給政府,以整月投保為例,勞保、就保、災保和健保是先依照勞工的當月月投保薪資 × 各保險的保險費率去計算[9];勞退則是勞工每月工資 × 至少6% [10]

所謂的「月投保薪資」是勞工每月的薪資總額[11],也就是勞工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給與[12],包括本薪、底薪、全勤獎金[13]、加班費[14]等,把這些勞動基準法認定屬於「工資」範圍的項目都加起來,才會是每月投保的薪資總額。

算出月投保薪資總額,再對照勞工保險局(下稱勞保局)或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的分級表[15],看落在哪個分級,依照分級表的金額乘上保險費率計算,就可以知道這位勞工的保費是多少。

勞保局也有提供勞保、就保、災保保費試算系統:https://www.bli.gov.tw/0014162.html

(二)保費是雇主全部負擔嗎?

不一定。這筆保費,有些是雇主要全部負擔;有些則是勞工要分擔一定比例,其餘由雇主繳納(表1)。

1. 災保、勞退6%由雇主負擔

災保的保險費依法是由老闆全額負擔[16],不可以要求勞工負擔。

勞退的提撥金額,雇主必須按月幫勞工提繳至少每月工資6%的金額,這是雇主必須自行負擔的,不可以轉嫁給勞工、要求勞工繳納;不過如果勞工自己想要加碼提繳退休金,可以自願提繳薪水的1~6%到個人的勞退專戶[17],例如員工自願提繳2%,加上老闆強制提繳的6%,每個月就會有8%存入勞工個人的勞退專戶。

2. 勞保、就保和健保,勞工有自付額

這5種保險保障制度中,勞保、就保和健保,勞工有自付額,勞保、就保的保費勞工都要負擔20%[18],健保保費勞工則負擔30%[19]。也就是雖然雇主要負擔、繳納員工大部分的勞健保、就保保費,但勞工也要負擔部分。

關於勞保和就保的保費,如果是員工5人以上強制投保勞保的單位,投保勞保就會自動加保就保[20],勞保局也會合計一筆勞保加就保的保險費、計算勞工和雇主的分擔額[21],不會分開收兩筆;但如果是員工未滿5人的單位,雇主可以不用為勞工投保勞保、只保就保時,就會有獨立的一筆就保保費,由勞工和雇主共同負擔。

勞保、就保的保費分擔額,可以參考勞保局的「一般單位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健保的保費分擔額則可以參考健保署的「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表單。

三、雇主可以預扣勞工的薪水來繳保費、勞退嗎?

原則上雇主不可以擅自、片面決定扣減勞工的工資,也就是所謂的「工資全額給付原則」。

但在法令另有規定的情況下,雇主可以先預扣勞工的工資[22],而前面提到的勞保、就保、健保的勞工自付額,以及勞工自願加碼提繳的勞退(不是雇主強制提繳至少6%的部分),都是法律有規定雇主可以按月預扣勞工的工資,繳納給勞保局、健保署或提撥至勞工的勞退專戶[23]。因此,這部分的預扣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不是勞工的負擔額、勞工自願提繳的勞退,雇主卻把自己應負擔的職災保費、雇主應提撥的6%勞退,以及勞健保、就保雇主的負擔額轉嫁到員工身上,例如要勞工簽切結書同意保費全額、6%勞退都從自己的薪水預扣繳納,這都是不合法的,簽的切結無效,預扣薪資來繳納不屬於勞工負擔額、自願提繳勞退的部分,已經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雇主可能面臨新臺幣2萬~100萬元的罰鍰[24],並遭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如果違法情形在期限內不改善,還會被按次處罰[25];勞工這邊則可以要求雇主退還違法扣繳、不屬於勞工應負擔的部分[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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