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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宏達經營管理顧問任用的停車場管理員,公司叫我簽任用切結書,內容寫到〔如有故意短報營業收入或不開立停車收費單情形,經公司查獲屬實願賠償短報或應收款項之(一百倍)罰款,直接扣薪並依法究辦。〕還要連帶保證人簽名,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求職人為本人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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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犯罪判決有期徒刑確定,緩刑被撤銷(可抗告),請問是等抗告結束再一起執行,還是先執行有期徒刑,執行期間內再進行抗告緩刑撤銷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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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案在102年執行完畢,第二案106年發生於110年被判決累犯確定,想問如果有第三四案在第二案110年被判決確定以前如今高院把第二三四案合併執行,已扣除第二案執行完畢的,我現在可以非常上訴,請求撤銷第二案累犯判決嗎?依照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所謂「累犯」乃「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而在被告犯多數犯罪,而需數罪併罰之情形下,所謂「執行完畢」,一般均解讀為「合併定執行刑之數罪,『全部』均已執行完畢」,亦即執行完畢與否,係以法院就多數犯罪合併宣告所定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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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共有三類型犯罪:內亂罪、外患罪、妨害國交罪。對美國駐臺代表犯公然侮辱罪:屬於妨害國交罪(刑法第116條)。總統實行違背職務瀆職罪:不屬於上面所提的類型,因此第一審為地方法院。以上查詢結果,如有疏漏,請再指證。註腳刑事訴訟法第4條:「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一、內亂罪。二、外患罪。三、妨害國交罪。」妨害國交罪,規定於刑法第2編第3章妨害國交罪,其中刑法第116條:「對於友邦元首或派至中華民國之外國代表,犯故意傷害罪、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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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決定各種補假、彈性調整上班日,每年6月底公告次年日曆表,讓大家可提前規劃。人事行政總處訂定日曆表可能參考: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日曆表規範的對象從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2條說明可以知道,訂定日曆表依據的規定只適用於政府機關,而民間企業是否放假,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因此得知,私人企業未必一定要遵守日曆表中關於連假而調整工作日的安排,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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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隔壁是一家地坪5百多坪建釣蝦場、視聽歌唱所鋼骨造2層的築物(50*50的方型鋼骨跟H型鋼骨),2樓頂是480多坪的停車場,業主已經停業地主要準備賣給建商,因此必須請拆除公司(營造公司)來拆除建築物,在要拆除時沒有申鄰屋現況鑑定,在施工中連續振動,及鋼骨重摔造成我家鄰損,1-4樓牆壁龜裂、浴室磁磚龜裂、房子的樑龜裂、柱子龜裂、1樓系統鞋櫃無法閉合、冷氣外機及外牆還有水塔污染,全戶有漏水跡象,因為有以上損壞就去市政府工務局建管科寫陳情書,隔壁才暫時停止拆除,之後地主才請土木技師公會來做鄰屋現況鑑定,而不是鄰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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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有區分為因真實血緣(婚生、準正、認領)而來的「自然血親」,以及收養而來的「法定血親」;基於公序良俗,自然血親是不可以斷絕關係的,但收養而來的法定血親,則有以下方法可以斷絕:雙方合意以書面終止收養。若養子女是未成年人,才需要另外向法院聲請認可。雙方有重大侮辱、虐待等重大事由,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養父母死亡,養子女向法院聲請許可終止收養。至於報紙上常常有人登報表示斷絕親子關係,並不能發生法律效力。但如果符合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的話,法律上則允許父母以登報的方式,聲明禁止子女繼承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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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科是一個鼓勵法律普及的平台。由於這個題目略為複雜,這裡僅針對「為何胎兒有權利能力」稍作說明:民法所謂的「遺產繼承人」,必須在繼承開始時尚未死亡且具有權利能力,而且不能有「喪失繼承權事由」,才可以享有繼承資格。另外,雖然出生後人才有權利能力,未出生的胎兒沒有權利能力,但是繼承維護了胎兒個人的利益,所以依民法第7條之規定,尚未出生的胎兒視為已經出生,因此具備繼承資格。本題回答僅供參考,如果是學校作業,建議您可以直接向老師討論,應該可以激發更多思考。延伸閱讀:林意紋(2018),《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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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半年前我工作時誤砍了一顆樟樹的樹幹分岔(樹木目前沒死),現在被樹木主人提告毀損,在偵查庭時檢察官問原告願不願意刑事部分撤銷,原告表示不願意但願意先調解,之後檢察官問我認不認罪,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官司,很緊張所以我認罪了,最後檢察官幫我轉調解,但是對方要求的金額太高,怕會調解失敗。有幾個問題想請問:1.如果調解失敗就會直接被起訴嗎?還是說會再轉回偵查庭?2.我後面還有機會說刑事部分不認罪嗎?因為我並沒有要故意毀損他人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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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由法律百科法律編輯彭雅立回答。)吸管的問題地球資源有限,塑膠吸管特性是重量輕,體積小,容易隨意丟棄。塑膠吸管已經是臺灣海洋廢棄物排名前幾名。沒有回收的後果是生物直接吃下,或是成為碎片吸附有害物質被誤食,再經由食物鏈,最後可能造成更多問題。法令長什麼樣子前階段準備環保署在2018年6月預告了限制草案,並陸續在8月到10月與隔年3月舉辦會議,讓公立學校與私人餐飲業者對於限制塑膠吸管的政策,可以表達意見。生效時間、地位環保署2019年5月正式訂定「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於2019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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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變故所以年初至今已經請過10天事假現在還需要繼續照顧家人老闆卻拒絕我請7天家庭照顧假,這樣對嗎?聽說家庭照顧假不扣全勤老闆是不想發全勤獎金所以故意刁難吧?這已經違法可以檢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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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如果有人打電話又不顯示自己的來電號碼,不一定構成騷擾。除了要看對方在接通後說了什麼內容,也需要去評估這件事對接電話的人有造成什麼程度的損害。除非電話接通,對方告知一些會讓人害怕的訊息,導致可能成立刑法上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外;一般至多成立民事上侵權行為,有損害賠償的責任,但這個時候接電話的人要證明自己因為接電話有受到財產上或精神上的損失(參考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74號民事判決)。另外電信法第7條第3項賦予接話者可以向電信業者查詢自己通話紀錄的權利。如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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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樓上的住戶每天晚上都因為打網路遊戲而大聲罵髒話,大聲對話,每天都要吵到半夜兩三點才會停止,向管理員反應後,感覺越故意了,現在還有小狗叫聲,還不時有桌椅撞擊地面的聲響,我已經快要瘋了,請問有法可管嗎,有想要報警,可是聽說警察不太愛理,請大大為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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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出面處理債務且名下故意無財產,我可以去她家樓下用大聲公喊話(內容不會有威脅)嗎?請問音量要在多少分貝一下?有限持續時間嗎?討債的時間幾點到幾點?大聲公內容:XXX欠錢還錢,欠錢不可恥,要勇敢面對,欠債還錢,當初你不方便我幫你,結果你現在欠我錢,要好好還錢啊~XXX。(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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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承包的工作明明沒做完卻故意說已經做完拿單據來請款,一時被騙付錢給他,後來才發現他根本沒做完,請問對方有什麼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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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疫情,公司於本周開始採排班制上班。WorkFromHome的前一日,我因同事中有一位會隨意使用他人座位,且其平日衛生習慣不好,因此前一日離開辦公室時,已在我的個人辦公桌上貼上便條紙,提醒同事們不要在我不在時,在我的位置上飲食。然而該位同事還是在我排班在家時,未經詢問就使用我的辦公座位、挪動桌上的辦公用品,並將個人衛生用品:使用過的口罩,隨意放在我的辦公桌上。經其它同事拍照後得知此狀況,因此已在群組內表示請他離開,但並未獲得回應,之後又撥電話至座位分機,口頭請他離開。對其知道我並不願意讓其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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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加油站做大夜班的,我的早班這陣子常遲到也與上司溝通過,但都沒有改善,而這陣子早班遲到還要給我臉色看語氣也不是很好,漸漸開始吹毛求疵的問我有沒有做清潔,我明明就有做(監視器都能作證),最近兩天,開始搞小團體,總是在我面前講悄悄話,若我稍靠近他們就不說了,這陣子上班總是受到早班遲到又要接受他們的酸言酸語(例如:遲到早知道被扣這麼多錢,就不用這麼急著出來交班啦,讓你忙到整點就好啦),開始漸漸把站長的對於他們的處罰,發洩在我身上。已造成我上下班內心恐懼(怕他們故意遲到整我,怕他們又要酸言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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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晚上在學校操場跑步。突然有位女生說我意圖故意擋她。說我轉頭一直看她要害她摔倒,說想報警說我騷擾她,可是我只是單純想轉換跑道,注意一下後面而已。事後叫人轉貼到學校臉書版指我是操場怪人:https://cdntwrunning.biji.co/813a6931d7e894163df34a2736863d4e5fd0b37cd7dbbb00f97ba6ce92bf5add.jpg我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我操場蛇行擋到人跑步有犯罪嗎?會被起訴性騷擾或強制罪或傷害罪嗎?若那位女同學打算對我提告會成立什麼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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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反應廁所天花板漏水,我和建商報修後房客卻不願意配合修繕。經多次協調仍不願意配合(有Line、錄音紀錄)。想請問一、民法第429條承租人不得拒絕出租人修繕(簡述)1.那依法我能做什麼具強制性的事?2.我能夠先告知時間然後直接開門修繕嗎?如果可以但修繕當天房客故意抵抗或擾亂該怎麼辦?3.我能夠對他提告嗎?二、民法第432條(承租人之保管義務)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致租賃物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簡述)1、如果拖到後面變成我需要自費維修,可以依這法條要求他負擔費用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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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裡大家茶水間有提供蒸飯箱統一讓大家蒸便當,但有同事因細故,拿走他人便當盒離開原蒸飯箱,故意讓人找不到便當(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偷加料),讓人恐慌心生恐懼!茶水間又沒有監視器⋯請問各位專家,如果能掌握證據的話,這有沒有什麼可以保障自己權益的法律可用,可否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