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2019.12.4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生效」,施行後,希望職場中「禁止年齡歧視」能被落實。1.雇主可以在徵人時限制招募18~45的人嗎?2.有哪些事情項,雇主可以對不同年齡者給予不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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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高子涵回答)因為您對實際情況的描述較模糊,以下只能提供一些職場霸凌的解決方向,及說明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希望能給您一些幫助。而問題中提到言語暴力類型的職場霸凌,可能會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不過還是要視具體情況個案判斷,建議可以參考以下說明,向權責單位尋求協助。職場霸凌的意思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雇主濫用權力或是怠於管理,自己或縱容其他員工積極或消極地對同事進行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造成對方身心壓力。類型包括肢體暴力、言語暴力與性騷擾等。而職場霸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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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就業歧視的意思、案例以及之後的申訴,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雷皓明、張學昌(2018),《什麼是就業歧視?被歧視了怎麼辦?》。如果求職時認為雇主有就業歧視的行為,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進行申訴,但必須是符合就業歧視法第5條第1項所列出的是由才可以;而除了就業歧視法,其他特別法也有所規定,請見曾翔(2019),《應徵時被雇主歧視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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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疑問,主要規定在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在此為您簡要說明:一、一般而言,雇主僱用的勞工滿5人以上,勞工就可以自己的雇主、所屬團體或機構為投保單位,加入勞工保險。當勞工有加入勞工保險的權利,雇主就被賦予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以5人為基準,賦予雇主投保義務、勞工加保權利的行業、產業或職業類型包含:(一)公司、行號。(二)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三)交通、公用事業。(四)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如果是上述類型的單位,且雇主僱用人數達到「5人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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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民法契約自由」原則,是指在不超過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範圍內,讓當事人自由約定契約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有強制規定,雇主招募時不能因為求職者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例外情形:如果雇主希望限定招募男性或女性,必須是「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舉例來說:SPA舒壓按摩師、女性專用品商店。徵家教明定限女性,是否違反前面提到的法令?因兩部法令是規範有僱傭關係的情形。必須先看家長和家教老師間是否有「僱傭關係」。如果家長特別重視老師的個人特質、能力,對老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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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失業勞工補助或協助,可以從勞工是否參與「就業保險」簡要分為兩類,說明如下: 一、非自願離職前參加就業保險者(一)失業給付1﹒被保險人屬非自願離職。2﹒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須滿1年以上。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日起14日內,仍無法媒合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4﹒給付標準:離職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扶養眷屬者,每1人加給10%給付,最多計至20%)。 (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1﹒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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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您的遭遇。針對此問題,可徑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進行申訴。可參考︰各地方政府設置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聯絡窗口,網頁上附有法律諮詢服務與各縣市申訴電話。申訴流程如下︰就業歧視及違反性別平等申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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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答:可以不必再實施體檢。新進勞工證明提交的體檢報告符合以下3個原則,可以不必再實施體檢:檢查項目: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附表八的檢查項目(請見註2連結中的附表八「一般體格檢查、健康檢查項目表」)。檢查期限: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的期限。年滿65歲,提交的體檢報告需在1年內。40歲以上,未滿65歲,提交的體檢報告需在3年內。未滿40歲,提交的體檢報告需在5年內。檢查機構:於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執行的檢查(認可的醫療機構名單可直接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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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在台灣工作累計時間上限是14年,期滿後,無法透過仲介或是直接聘僱繼續聘請。參考法條:就業服務法第52條:VI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且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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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什麼情況下,雇主對求職的人提供資料才是合法的,請見本站文章:面試時,公司可以毫無限制地要求求職者提供隱私資料嗎?──求職時的就業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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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工作許可到期的外籍勞工來向我應徵工作,我可以聘用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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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雇主可以用防疫為理由限制外籍看護休假時不可以外出,只能在家休息嗎?非疫情期間,雇主可以對外籍看護休假做限制嗎?例如QA#2192提到的:雇主強制外籍勞工休假日外出,一定要雇主同意才可外出,雇主是否有違法?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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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外籍勞工會不會在台灣受到不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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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詢問內容提供幾樣檢視的原則,供你參考: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1項前段以及第6項的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的時候,應該施行體格檢查,勞工在雇主要求體格檢查,有接受的義務。再來,按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如果符合:1.年滿65歲者,每年檢查1次、2.40歲以上未滿65歲者,每3年檢查1次、3.未滿40歲者,每5年檢查1次,經勞工提出已檢查的體格證明時,以及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第2項規定例如,屬於非繼續性、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的勞工,可以免實施體格檢查。另外,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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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移工在臺灣,通常從事照顧行動不便或是年紀大的人,也知道有些移工在工廠做工,或是在漁船上工作。請問移工在臺灣,可以從事哪幾種類型的工作?我想自己查資料研究移工相關的規定,應該去看哪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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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情況比較難照顧,先前幾位移工都紛紛回國或逃跑,導致無人照顧長輩。這回為了避免移工逃跑,我想把他的護照與居留證都由我保管。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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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需要有人照顧,想聘請移工協助。可是好像都需要去找仲介介紹的樣子,跟一般員工與雇主是透過求職網站直接投履歷、面試的方法不太一樣。我不想透過仲介多一道程序,我可以直接聘請移工嗎?如果可以的話,要留意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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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移工正職以外想多賺一些錢,如果還有時間,可以去打工嗎?又如果是等待雇主轉換的期間,可以去打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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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來台是為了照顧阿公。可是移工的薪水是所有手足湊出來一起付的,如果光只照顧阿公,像是煮飯、打掃等事情,好像很奇怪,我請移工順便一起處理全家的家事,這樣會有問題嗎?好像常常發生名人因為指派移工導致做其他事情,就上新聞的例子。難道真的不能讓移工順便處理家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