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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應該討論契約成立與否︰(1)按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無效。民法第71條參照。本條所稱之法律行為,係指債權行為,亦即契約行為而言,例如買賣契約、租賃契約等等。另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菸害防制法第13條參照。(2)本件,該買賣香煙之契約,其買受人為未成年,違反法律之規定,該契約無效。因此當事人間並未成立任一契約關係,即不生權利與義務。商家就此並無契約上得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價金之權利。2.然而,此並非表明商家沒有其他權利可以主張。(1)按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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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參閱法律百科文章,救濟與訴訟程序領域,刑事訴訟主題,扣押為題的文章。二、刑事程序以外的扣押:(一)民法第294條第1項第3款的債權禁止「扣押」者。(二)強制執行法第2章第5節規定的「扣押」命令。(三)海關緝私條例第3章規定的「扣押」。(四)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9條規定退撫給與的權利及存款不得作為「扣押」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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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的爭議是,「繼承人間意定遺產之分配比例是否有效?」的問題。一、繼承的方式︰(一)法定限定繼承 v.s拋棄繼承︰在現行制度下,繼承與否及其方式,僅有兩種選擇。法定限定繼承,指得是繼承人承受被繼承人一切權利與義務,並以所得遺產清償其所繼承之債務;拋棄繼承,則指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不承受任何被繼承人之權利與義務。(二)由此來看,論繼承之有無,僅有〇或一的區別。此外,繼承法的規定屬於強制規定,不容當事人意定排除法律的適用,也就是說,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不能選擇第三種繼承之方法,例如修法前之無限繼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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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合理確保組織(公司、行號、政府或甚至是個人等)的目標達成,由管理階層設計、制定,並由組織全體成員遵循並執行內部控制,這個動態的管理過程,均為內部控制。公開發行公司依法規必須制定並執行內部控制,且每年需向主管機關申報內部控制聲明書。目前法規並未強制要求一般公司行號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註腳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係由經理人所設計,董事會通過,並由董事會、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執行之管理過程,其目的在於促進公司之健全經營,以合理確保下列目標之達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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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的要件是「認知」與「意欲」。所謂「意欲」是指行為人在行為時的主觀心理,對於意欲主要有兩種看法,第一種看法認為意欲是「情感上的欲念」,也就是行為人希望實現不法結果的心理慾望;第二種看法則認為意欲是行為人對法規範的「法敵對意思」,也就是行為人知道行為是法所不許,仍有與法律敵對的意思。註腳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659號刑事判決:「又行為人有無認識及意欲(含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係潛藏在其內部主觀意識之中,若非其自陳,外人固無從輕易窺知,惟法院尚非不得綜合構成要件事實發生當時各種間接或情況證據,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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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是除了性交犯罪與猥褻犯罪以外,所有與性、性別有關且違背他人意願的行為,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敵意環境型的性騷擾: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其他方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利益交換型的性騷擾: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工作、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定義性騷擾的條文,除了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還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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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中的定義,只要影像或電磁紀錄含有下列各項內容之一,就屬於性影像,違法的拍攝、散布、公開等行為,可能會觸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性交。包含口交、肛交,或是以性器官以外的其他身體部位、其他物品進入他人的性器官、肛門。性器官,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例如臀部、肛門。以身體或物品接觸第2點所述的隱私部位的行為,且這樣的行為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例如撫摸、親吻。其他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例如在重要部位打馬賽克的影片,雖然沒有直接露出性器官,但還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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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繳完遺產稅跟繼承登記(流程連結)民法第759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但沒繳完遺產稅,政府不會讓你繼承登記。 所以至少要完成:(1)繳納遺產稅;(2)完成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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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棄單有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但起訴程序較為困難民法的侵權行為規定在民法第184條,棄單行為可能會構成該條第1項的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在訴訟實務上,要證明棄單的買家有「故意或過失」並不容易。如果這個買家不是第一次棄單了,比較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偶一為之的棄單很難主張對方有侵權意圖。但如果我們單純討論「商家可否以侵權行爲起訴棄單者」,理論上是可行的。只是商家起訴後,要如何舉證買家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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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論者的問題,本文將就以下脈落進行討論︰一、商店(無論是否為書店)可否限制顧客入內拍攝?二、如果沒有前項限制,顧客拍攝展覽或書內文是否合法?三、公開上傳的許可性為何?一、商店(無論是否為書店)可否限制顧客入內拍攝?〔可以〕(一)公開告示,屬於一種定型化契約約款︰1.定型化契約約款指得是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人訂立契約,而單方預先擬定的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則是指以該條款為內容的契約。例如,商家貼出告示「物品請自行保管,恕不負保管之責。」、「入內禁止飲食」、「禁止寵物」等等,這些都是屬於定型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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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權利人一方表示,使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稱為形成權。註腳施啟揚(2012),《民法總則》,頁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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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形成之訴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指原告以法律所賦予的形成權,提起訴訟,使法律關係直接發生、喪失、變更的民事訴訟。例如,曾多次結婚、離婚的A,在前一段婚姻存在的時候,向B謊稱自己單身,讓B與A交往、進一步結婚(結婚時A已正式結束前一段婚姻),按照民法第997條的規定,B可以提起訴訟,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註腳民法第997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參考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家上字第10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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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就各類毒品進行1到4類分級,提問中的樞神經抑制劑俗稱「佐沛眠」為第4級毒品。屬於強制管控的藥物,一般用於精神科用藥,一人一天不得服用超過2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有規定:「轉讓第四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轉讓是指將毒品交付給別人,但沒有獲得利益。由上面的規定可以知道,如果有人就醫領藥,之後將藥物轉讓給家人服用,會違反本條例規定,產生刑事責任。另外,毒品分4級,法令管制上有不同強度,製造、運輸、販賣、引誘他人施用、轉讓....等有不同強度的刑罰規範;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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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違約時,房客該怎麼辦?依據民法上「契約嚴守原則」,除非雙方有另外有「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的條款,否則房東不可以在契約期滿前,任意調漲房租或請求搬離,因此您可以拒絕房東不合理的要求,依照原本的契約走即可。如果房東採取強制措施,例如換鎖或是請搬家工人將您的物品搬離,則可能構成刑法上侵入住居罪,此時您可以向檢警機關報案來尋求救濟。房東可不可以規定房客只能住幾人?可以。房東是房子的所有人,他當然可以安排房子想要給幾個人住。並且依照契約自由原則,只要房客同意房東「限制人數」的條款並且簽約,房客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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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主要事實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民事訴訟程序中,發生法律效果所必要的直接事實,即用來判斷是否相對應法條要件的事實。例如A起訴主張B跟他借錢沒有還,那雙方有沒有借錢的合意,或是A有沒有把錢交給B,就是判斷借錢的消費借貸關係有沒有成立的主要事實。註腳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民法第474條第1項:「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呂太郎(2018),《民事訴訟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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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人別訊問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刑事程序中,檢察官、法官、司法警察在問話前,要先確認眼前這個人是不是這次程序所要追訴、審判的對象,或者是請來的證人、鑑定人,所以必須要先向被問話的人確認姓名、年齡、職業、住居所等基本資料,確保沒有找錯人。一般認為,因為是要確認、查驗身分,所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沒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必須要回答。而進行人別訊問之後,會再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告知義務、再進行本案訊問。註腳刑事訴訟法第94條:「訊問被告,應先詢其姓名、年齡、籍貫、職業、住、居所,以查驗其人有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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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鄰居是在社區中庭抽菸,因為中庭並不屬於菸害防制法規定禁止吸菸的場所,建議您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的規定,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在規約中禁止住戶在公共區域吸菸。如果規約中已有禁止在公共區域吸菸的規定,可是住戶仍然違反,又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的制止仍不聽從,除了可以依上開法條第5項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還可以依同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以及第47條第2款規定,依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該住戶遷離,並由主管機關對該住戶科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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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您的問題沒有提到事件地點,為了具體回答,以下的分析是從假設A在臺北市使用YouBike的角度切入,請大家留意。A無法向臺北市政府主張國家賠償YouBike所有權屬於微笑單車股份有限公司這個私法人的私有財產,不是「公有」公共設施,A沒有辦法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對臺北市政府主張損害賠償。關於這個問題,法務部也有討論過,大抵認為地方政府提出公共腳踏車給市民或縣民租借使用計畫,但在微笑單車的營運期間,YouBike是由微笑單車所擁有,人民使用的時候也知道是跟微笑單車打交道,租車契約成立在人民與微笑單車之間,而不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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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友性證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友性證人(friendlywitnesses),指的是證詞對於己方有利、對於對造不利的證人,相對概念是「敵性證人」(hostilewitnesses)。這組名詞是在學理與司法實務上的俗稱,但在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在刑事程序中,會對於證人進行交互詰問來發現真實。註腳如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23號民事判決:「,茲證人甲○○為原告共同訴訟代理人自行攜同到庭之人,而為被告方面當庭表示反對(見卷二第208頁筆錄),可見該名證人是為原告方面之友性證人,……。」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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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定期存款謂有一定時期之限制,有強制性嗎?銀行能依照約定書內容,更改定期存款時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