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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法律分析僅供參考: 我建議你可以向地檢署提告刑法詐欺取財罪: 一、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施用詐術,進而使人交付財物,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定有明文。所謂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是指利用非法行為而取得財物,至於所謂的詐術是指利用不實的資訊... (more...)
法律百科文章,「房子、土地、鄰居」領域,「和鄰居的關係」主題,有一篇標題是「公寓大厦的房屋漏水由樓上還是樓下負責」的文章,請您參考。法官判案是按照個別的具體事實作判斷,這不是「常」或「不常」的問題。但是水流是從上往下的,或許通常總是樓上問題... (more...)
詐欺罪必須一開始就成心(蓄意)行騙才會構成。提問者所述情形,如果屬實,足證事出有因,並非蓄意騙錢,可以認爲只是買賣契約的民事糾紛,不至於觸犯詐欺罪。但是,不管有些什麼理由,確實已經違約沒有交貨,後續賠償問題,需要雙方洽談解決。 (more...)
車子並未偷走,不構成竊盜罪。 (more...)
在法律百科的文章中,請選擇「刑事犯罪」領域的「刑法原則」和「妨害名譽」兩項主題,就能找到討論教唆犯、誹謗罪方面的文章,可供參考。 (more...)
法律優越(優位)原則,與其他法律原則(參見行政程序法第5條至第10條)之間,似乎不是位階問題,或許可以說是各自有其規範的範圍。行政行為即使並未違反法律優越原則,如果違反了明確性原則(或其他原則),照樣要被認定為不適當。 (more...)
您好: 如有民法第1145條所定情形,繼承人(包含配偶)就會喪失繼承權 (第1項)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 (more...)
因為你只有車損(財產損害),原則上你只能主張:  汽車維修費 維修期間通勤費  理論上,法院會按照你提供的汽車維修金額及維修期間通勤費用單據,作為賠償金額的依據。至於對方家中是否有長者需照顧,則不會本件賠償金額的考慮依據。 -- 律師Lin... (more...)
若你提的是國賠訴訟,主要是看區公所是否有公務員不法行為(國賠法第2條)或公有公共設施設置不當(國賠法第3條),導致你受傷的結果。   承上,你需要證明,公務員不法行為或公有公共設施設置不當與你受傷結果的因果關係。這就是區公所律師要你舉證的地... (more...)
爺爺奶奶得依照民法第1055條第3項向法院聲請親權改定。 爺爺奶奶平常得拍照紀錄照顧幼兒的經過,或請鄰居當證人,作為自己為幼兒主要扶養者之證據。 如果母親確實未盡扶養義務,且爺爺奶奶為主要照顧人,並且有資力,與幼兒有一定的親密及依賴關係,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