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已經沒有居住在戶籍地的事實,卻遲遲不遷出戶籍,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將對方「逕遷戶所」,也就是將對方的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 逕遷戶所的前提:對方是「單獨生活戶」 因為法律上規定「逕遷戶所」是要「全戶」都遷... (more...)
民法第981條關於法定代理人同意權的規定已刪除。現年16歲者結婚,違反民法第980條法定結婚年齡的要求,依照民法第989條規定,在婚姻當事人未滿18歲之前,或者女方未懷孕前,法定代理人有權訴請撤銷婚姻。(其實戶政事務所是不會受理未成年人申辦... (more...)
民法第1055條第3項未如第1項、第2項有法院得「依職權」介入的規定,因此僅能被動依「請求」而作「改定」的裁定。 (more...)
建議可先辦理結婚登記,接著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當然就可以把父親的名字登載上去了。否則便要由父親先辦「認領」孩子的登記才可以把男友的名字登載進來。相關手續及準備文件可向該管戶政事務所詢問即知。 (more...)
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有沒有效,要視協議的具體內容而定,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上是有效的。以下簡單回覆提問人所述的情形,更多關於婚前協議、婚前契約條款的例子,可參考:雷皓明、張學昌(2022),《婚前協議的效力》。 贈送進口車、分擔安養院... (more...)
提問人您好,由於同一問題似乎有在文章區的《結婚登記怎麼做?》一文留言提問,並經該文作者留言討論,可以再參考文章區留言的內容。 (more...)
女方原有的房子和車子,都已登記在案(地政事務所、監理所),能夠充分證明是婚前財產,依照民法第1017條第1項及第1018條的規定,在結婚之後仍然屬於女方獨有,與男方和他的前妻所生女兒無關。 (more...)
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 依照民法第971條的規定,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確實只有「離婚」和「婚姻經撤銷」2種;如果是配偶一方死亡,尚生存的配偶與亡者方親屬的姻親關係,並不會消滅。 相較之下,日本民法有規定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配偶可以以意思表示... (more...)
重婚原則上無效 我國法律禁止結婚的人再次或同時跟其他人結婚,重婚原則上是無效的。 重婚有例外有效情形:當重婚的雙方當事人都是善意而且沒有過失,相信對方已經成功離婚,此時後面這段婚姻就會例外有效,前面的婚姻會消滅;但所... (more...)
B男與C女的婚姻,沒有民法第988條所規定無效的事由。由於C女是B男的合法配偶,就不能指她為「小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