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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要收取租金,租期超過一年必須訂立書面契約(見民法第421條422條)。假如使用房屋免付租金,這是使用借貸(見民法第464條),不叫做租賃。既然當初言明不收錢,這就不是租賃,為什麼會有繳稅證明呢?又怎能主張對方欠租呢?提問所述,缺乏租... (more...)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按照刑事訴訟法第488條規定,要等到案子起訴後,才可以向法院提出。至於能不能獲得賠償,要由法院查明案情作出判斷。 (more...)
刑法第337條所處罰的侵占遺失物罪,必須是侵占「並非出於本意而脱離本人持有的物品」才會成立犯罪。大樓住戶當作垃圾丟棄的物品,既然不是「遺失物」,便不會構成犯罪。尤其是裝在垃圾袋或丟進垃圾桶裏面的東西,顯然已被拋棄,足以證明物主不要此物。假如... (more...)
提問人您好: 依提問人描述的情況,或許可以先釐清「左右兩旁各有大概30公分」這個區域,是屬於路肩或慢車道。 一般口語中常說的「路肩線」,在法規上稱為「路面邊線」,而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路面邊線」與「快慢車道分隔線」... (more...)
假設此物品確實已被原先的所有權人拋棄,則除非法律上另有其他規定(例如屬於野生動物保育類製品、珍貴的稀有礦物),否則原則上您將物品帶走視為己物,是可以取得所有權的。   至於同事的行為算不算偷竊,除了外在的行為以外(拿走放進... (more...)
提問人您好: 動物保護法對飼主的定義,是指動物的所有人「或」實際管理動物的人,也就是說飼養、照顧寵物的人,不一定就是所有權人,「平常由誰照顧」只是實務上可能會參考的因素之一。 實務在認定寵物的所有權人時,會從每個案件的事實經過去確認雙... (more...)
孩子的父母是法定代理人,可以引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遞送書狀(一人具名或二人聯名皆可),向少年法庭聲請停止收容,將孩子責付領回看管教導。 (more...)
提問人您好: 公司是否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年前離職能否領年終獎金這兩個問題,都涉及年終獎金的性質屬於「恩惠性給與」或「工資」。 「恩惠性給與」是指雇主出於嘉獎或體恤員工等動機而單方面發放,並非員工付出勞力工作的對價(例如年資獎金、進修補助);... (more...)
協同意見書內容一之1所用「憲法法官法」一詞,可以理解為係指綜合司法院歷來憲法解釋關於審查授權明確性原則所形成的一套規範而言,請注意在意見書裏有「此一憲法上法官法仍處於發展中」的文句,便能明瞭此項審查標準仍在累積發展中,並非已經有此法律存在。... (more...)
您是詐欺案件的被害人,收到檢察官所發傳票後,需要到場詳細說明受害(被騙)情節,這是您的權利。 為什麼會有三處地檢署受理案件?或許是嫌犯曾經在三地行騙吧。如果收到的是證人傳票,就必須到場指證,這是證人的義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