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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時候,大概可以區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共同著作 當二個人以上共同完成著作,且每個人的精神力創作在該著作中無法加以切割而個別利用時,這種著作就是所謂共同著作。 職務著作 當受雇人因職務關係而完成的著作,即為職務著作。 出資著作 指的是實際完... (more...)
著作權法第10條本文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不過著作人記得保留證據喔,像是草稿、工作日誌或側錄創作過程等;詳細的說明請見曾允君(2019),《取得著作權需要申請登記嗎?什麼時候算取得著作權?怎麼證明自己是著作人?》。 (more...)
針對論者的問題,本文將就以下脈落進行討論︰一、商店(無論是否為書店)可否限制顧客入內拍攝?二、如果沒有前項限制,顧客拍攝展覽或書內文是否合法?三、公開上傳的許可性為何? 一、商店(無論是否為書店)可否限制顧客入內拍攝?〔可以〕  (一)公開... (more...)
透過「FB直播」、「電台廣播」公開播放音樂,可能涉及的著作利用行為說明如下: 在直播或電台廣播時播放音樂,如果那首歌曲是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無論那首歌是否從YouTube播放,都屬於利用著作的行為。利用的著作種類及利用行為整理如下表: ... (more...)
針對您的問題,簡要分享如下: 因準新人與婚紗業者間原則上屬於出資聘請關係, 就著作權歸屬之判定上,將依據著作權法第12條處理。 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 I﹒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 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 (more...)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子涵回答) 「版權」的用語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據學者蕭雄淋的研究,「版權」這個詞已經有很久的歷史,是沿襲自日本最初制定的「版權條例」,後以「版權法」取代。當時因為主要是保護圖書出版方面的著作人權利,所以稱做「版權」。到了... (more...)
1.一般而言,因為播放光碟供觀賞影片這個行為,會涉及著作權法的「公開上映」行為,需要取得著作權人授權。所以公播版(著作財產權人已授權放映給公眾看的影片)光碟,才能拿到公共場所播放。 至於「公播版」、「家用版」的授權範圍,或者供教學用的「教育... (more...)
簡要分享可能結論如下: 1.若單純為採訪者訪問受訪者並自行撰寫成「語文著作」,雙方沒有任何著作權歸屬約定或僱傭/出資聘請關係, 著作權為一個,且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應由採訪者(語文著作完成者)取得著作權, 第三人欲使用則應取得採訪者的同意。... (more...)
註冊的商標必須要有「識別性」,並且不能有商標法規定的不得註冊事項。 詳細請參考:商標要順利註冊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more...)
商標,就是一般人說的「LOGO」。 至於是否受商標權保護,尚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註冊公告,申請通過才會擁有商標權。 詳細請參考:什麼是商標及商標權?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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