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送員擅自闖入,可能觸犯侵入住居罪 不論是買方走到門外取餐,外送員趁著大門敞開時闖入室內;或是買方請外送員進到玄關把餐點放在指定位置,但外送員放完後仍無故逗留,這些「無故進入」、「雖合法進入但不依指示離開」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的侵入住... (more...)
所述情形未構成毀損罪,建議您轉請大樓管理委員會溝通處理。假如只是一般集合住宅未設管理委員會,就只能邀約其他住戶共同商量解決了。 (more...)
建議您準時報到接受訊問,把自己如何受騙的經過情形,照實回答(假使留有憑證,可以ㄧ併提交),應當不致受冤。倘若自認有聘請律師的必要,可由律師提供協助及到場辯護,保障自身權益。 (more...)
提問人您好,以下簡要依據相關法規和實務判決回覆,僅供參考,如果有個案上需求,建議向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求助。 涉及刑法上的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是保障人們使用電腦(今日也包含手機、平板電腦等設備)使用的安全,包含不同罪名,例如無故... (more...)
妳在騎車的時候,被不認識的人偷拍並且上傳到臉書社團上,偷拍妳照片的人應該已經構成侵害妳肖像權的不法侵權行為,但由於妳應該不是公眾人物,所以可能並不具有財產上(或稱「商業上」)的利益,因此如果妳要向偷拍者求償民事上財產損害賠償,這一點妳要舉證... (more...)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有構成刑法第140條妨害公務罪的可能。至於員警的態度,那是另外問題。具體情況如何,需要憑證據來認定。(例如員警的現場錄影資料、行車紀錄器側錄影像) (more...)
提問人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題,法律百科站內有以下資料供參考。由於依題所述已經報警、進入法律程序,建議可以備妥證據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相關文章 雷皓明、張學昌(2019),《被性侵害,要怎麼處理和保護自己?》。 紀岳良(2018),《如果發... (more...)
按照提問內容所引判決書的附註文字解讀,被告不能上訴,只有檢察官才可以上訴。 (more...)
依照刑法第42條第1項的規定,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在一年內分期繳納罰金。究竟是否准許,以及可分幾期,都要由檢察官斟酌聲請人的經濟、信用狀況來作決定。 (more...)
可向檢察官提出聲請。 (more...)